引导大型金融机构加强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17日在国际金融透明度发展论坛上表示,要对商业银行特别是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严格要求,一些银行机构要满足多地、多个部门的监管要求。下一步应继续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积极推动国际相关披露准则的执行。
潘功胜表示,近年来,我国通过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场外市场监管、加强外部审计机构监管等措施,不断提高我国银行业机构透明度水平。近十年来,我国大型银行金融机构相继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信息透明度取得了质的进步。中国主要银行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定期发布信息报表。
潘功胜还说,在国际会计准则方面,我国已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并得到广泛认可,下一步应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促进全球会计准则充分考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
在外部审计监管方面,潘功胜认为,我国已实现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趋同,并获得广泛认可,对金融企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也有相应规定,下一步继续关注国外审计业务发展趋势,及时修订完善审计准则体系,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管。
在加强评级机构建设方面,潘功胜表示,下一步在适度支持本土评级机构发展基础上,引导投资人特别是大型金融机构加强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减少对外部评级的依赖,探索投资人付费模式,完善信用评级行业的职业规范,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