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诚信档案要公开 消费者保险买的明白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 财经人物--财智人生
· 独家视点--一家之言
· 财富生活--孔方世界
· 行情直播--股市资讯
 中国经济网 > 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保险营销员诚信档案要公开 消费者保险买的明白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12月28日 14:52
    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保险营销员诚信问题,省保监局今日决定,从2008年起,我省保险营销员的诚信档案将对社会公开,社会公众可通过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媒体、网站查询一定期限和一定范围内保险营销员的表彰奖励记录、违法违规记录。“给我卖保险的时候特别热情,可到了需要理赔的时候,却连人都找不到。”说起自己买保险的经历,市民郭先生到现在仍然是一肚子气。省保险监管部门的数据显示,山西省目前共有保险营销员67217人,全省通过保险营销员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占全省总保费收入的50%以上。但是,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坦言:“确实有一些保险营销员为了争取保费往往不择手段,有的对保险消费者进行误导,夸大保险责任。而让很多人深恶痛绝的‘理赔难’,也是保险营销员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规范操作埋下的祸根。正是个别营销员的违规行为引发了整个行业的信任危机。”

    为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接受保险营销服务,2008年起我省保险营销员的诚信档案将对社会公开,消费者今后可以根据保险营销员的诚信记录选择是否接受其提供的保险销售服务,而对保险营销员来说,任何不诚信的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开,将其保险营销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而拥有优良的诚信记录将更利于营销员开展保险营销业务。

    相关链接:

    省保监局提示消费者通过保险营销员投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查看销售人员的上岗证件。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每位保险营销人员都应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与保险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获得由中国保监会监制、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展业证》后,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其次,还要看所销售的保险产品与《展业证》是否同出一家保险公司。保险监管部门规定,保险营销员只能代为销售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如果提供服务的保险营销人员所销售的保险产品与所持《展业证》非属同一家保险公司,或者一个保险营销员同时销售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保险产品,都属于违规行为。

    最后,要记得查看销售人员《展业证》的有效期。如果销售人员的《展业证》已不在有效期内,说明该销售人员已与保险公司解除了委托代理合同,已无权销售该公司任何保险产品。(薛皓中)
来源: 山西晚报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数据载入中...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数据载入中...
数据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