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养老保险专门规定下月起正式实施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 财经人物--财智人生
· 独家视点--一家之言
· 财富生活--孔方世界
· 行情直播--股市资讯
 中国经济网 > 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我国第一部养老保险专门规定下月起正式实施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12月10日 09:32
王原
    我国保险业第一部专门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的部门规章《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自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养老保险产品就开始推出,在所有的保险业务种类中养老保险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但是长期以来始终缺乏一个整体性针对保险公司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的规范性法规。上述新《办法》的首次出台,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业务在保险业务中有望"独立门户",未来养老保险有望获得更加深远的扩张。

    养老保险宣传单不得“夸海口”

    新《办法》实施后,投保人一旦发现养老保险宣传单和实际不符,也可以状告保险公司获得应有的赔偿。据了解,该《办法》第21、22、33、39条分别规定:保险公司应当确保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的说明书、建议书和宣传单等信息披露材料与保险合同一致,不得通过夸大或者变相夸大保险合同利益、承诺高于保险条款规定的保底利率等方式误导投保人。

    同时,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保险公司销售投保人或受益人具有投资选择权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应当在投保人选择投资方式前,以书面形式向投保人明确提示投资风险,并由投保人签字确认。

    此外,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提高养老保险业务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养老保险业务的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一位保险产品投保人对此评价说,“以往个别保险产品的宣传单上推销的保障状况往往十分理想,可是实际理赔时才发现很多细节要求投保人都还不清楚,最终远远不能获得预期的赔款。”

    投保养老年金保险将获经营业绩报告

    下个月1日起,购买投资型养老年金保险的投保人等都应该获得保险公司寄送的保单状态报告、业绩报告等有关材料,以此对自己的保险选择做出更加清晰的决策分析。

    据该《办法》第29、32条规定:保险公司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寄送保单状态报告、业绩报告等有关材料。同时,保险公司销售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合同,应当向每个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

    对于上述规定,中国保监会方面分析表示,“对于绝大多数企业和个人而言,既缺乏保险专业知识,也不可能随时有时间、有精力去关注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客户在有关信息的获得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企业和个人又需要掌握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信息,从而决定自己的相关经济活动决策。因此,通过增加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可以增加外部对保险公司的关注度和压力,客观上对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减少道德风险,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保险领取前5年不得推荐高风险投资

    目前国内养老保险业务刚刚起步,很多个人都缺乏正确的投资知识,有的时候过分追求安全,将基金全部放入低风险投资组合,有的时候又过分追求收益,盲目投入到高风险投资组合。即将实施的上述《办法》,为了引导投保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规定开始领取的前5年内,保险公司不得向其推荐高风险投资组合,以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

    据该《办法》第23、40条规定,对于投保人或受益人具有投资选择权的养老保险产品,在合同约定开始领取的前5年内,保险公司不得向其推荐高风险投资组合。如果个人自愿并坚持选择高风险投资组合的,保险公司应向其书面提示投资风险,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高风险投资组合提示书上签字确认。

    据分析,“对于个人而言,由于养老保险金是在退休后才提取使用的,所以在年轻的时候并不急需使用养老保险金,这时养老保险金风险承受能力较高,个人可以利用这个宝贵的机会获得中长期较高的收益率。在临近退休之前的5年内,个人应该使用比较保守的投资策略,保护已经取得的投资成果不受损害。这是比较正确的投资策略安排。”被保险人离职时可提取团体养老险据该《办法》第18、19、20条中提出了团体养老年金保险权益归属的概念。要求"在合同中应当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各自缴费部分的权益归属,被保险人缴费部分的权益应当完全归属其本人;被保险人在离职时,有权申请提取该被保险人的全部或者部分已归属权益。"这是我国保险法规中第一次提出养老保险权益归属的概念。中国保监会方面有关专家分析指出,"权益归属的操作方式一般是这样的:对于企业为员工的缴费部分,企业设定一个与服务年限挂钩的归属比例,如服务满一年的,企业缴费的10%权益归属给个人,服务满五年的,企业缴费的100%权益归属给个人。如果这个员工在服务一年后不满两年的时候离开公司了,他就只能获得个人缴费的全部以及企业缴费的10%。如果服务满五年以上才离职的,就可以获得100%的企业缴费权益。"鼓励开发终身年金领取方式产品中国保监会正在大力推动养老保险的年金化领取方式,以保障被保险人一旦活得太长,却没有持续收入的生存危险。通俗地说,这意味着只要投保人或者受益人个人一直生存,就一直可以领取一定金额的养老金。据该《办法》第6、7条规定,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和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在被保险人达到约定领取年龄时,可以选择由保险公司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办法》第15条规定,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含有终身年金领取方式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业内人士分析说,"养老保险的年金化领取,可以有效化解老年经济安全所面临的长寿风险、投资失误和非理性消费等风险,从而保障老年生活的稳定。目前而言,定额型养老年金的领取标准,高于十年固定定额型养老年金。因为定额型养老年金的领取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条件,被保险人死亡则年金给付终止,而十年固定定额,则无论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都将保证给付十年的年金。"
来源: 青年报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数据载入中...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数据载入中...
数据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