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保险VS社会统筹保险
两者属性不同
团体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共同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商业保险公司可从中赢利。
而社会统筹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的,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是一种非赢利性质的社会福利事业。
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团体保险以团体为投保对象,其作用在于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给予基本补偿。
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团体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而社会统筹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统筹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还要缴少量保险费,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
保障程度不同
团体保险的保险金给付水平,一般只受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影响,而不考虑其他因素,因此保障程度可高可低,主要由投保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能力确定。
而社会统筹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来确定,既要考虑劳动者的基本需要,又要结合国家财政承受能力,还要随着社会福利保障水平的发展而提高。
你必须知道的团险常识
1、不能接受以购买保险为唯一目的,而临时组成的团体投保团体保险。
2、保险公司为投保单位设立公共账户,单位对账户资金有分配权。为每一被保险人设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分为“单位交费”和“个人交费”两个部分。
3、企业决定保单红利的归属分别划入相应账户,成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部分,继续保值增值;或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投保单位;或者将红利保留在我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保险公司公布。
4、公司投保团体保险,若某被保险人离职,或投保单位决定不再为某被保险人投保或要增加被保险人,有如下处理办法:
一种方法是直接为该离职人员办理退保手续,按照公司的交费情况,退还其现金价值(或扣除手续费,退还保险费),也可直接办理新增被保险人的加保手续。
另一种办法是当某一被保险人离职时,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其离职之是起终止。根据公司的要求,保险公司可直接将该个人账户累计额记入“临时账户”,待增加被保险人时,再将其账户金额从“临时账户”中转存入新增被保险人的交费账户,手续更为简单。
5、投保团体保险一般不需要每个被保险人填写投保单,只需要单位如实填写有关投保单证就可以了,投保人签名处必须由投保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应与投保单位的全称一致)。
团体保险单一般是一式两联,分别由投保单位和保险公司持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投保的是包含死亡责任的团体险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需要经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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