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听证办法>征求意见 消费者将可参加听证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 财经人物--财智人生
· 独家视点--一家之言
· 财富生活--孔方世界
· 行情直播--股市资讯
 中国经济网 > 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保监会<听证办法>征求意见 消费者将可参加听证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10月18日 08:23
王雪瑾
    17日,中国保监会出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草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该办法通过后,消费者将可以参加保险行业包括价格在内的听证会。

    《草案》规定,保险行政许可听证将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障其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保监会规章规定实施保险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保险行政许可事项,中国保监会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在举行听证的30日前通过中国保监会网站和中国保监会指定披露保险信息的报纸上向社会进行公告。

    
来源: 京华时报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数据载入中...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数据载入中...
数据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