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医保结算中心人士提醒,凡持有"居民医保登记表"的居民,请在今天下午下班前,到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缴纳今年下半年的参保费,否则下半年将享受不到居民医保待遇。
南京市居民医保自今年7月1日启动以来,实行了特殊政策,即在9月27日前参保并缴费的居民,次月起即可享受到医保的保障待遇。也就是说,居民如今天下午去缴费,10月份起就可按医保规定报销医药费。过了今天,居民只能在11、12月份缴纳2008年医保费,从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全年医保待遇。从2009年起,医保参保待遇将恢复常态,新参加医保的居民,要到半年等待期之后才能报销医药费。如居民参加2009年医保,须在2008年11、12月缴费,至2009年7月1日起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所以医保结算部门人士认为,居民应提高参保意识,早日参保。
据了解,南京市居民医保启动以来,目前已有11万人办理了参保手续。但和今年底百万居民参加医保的目标相比,差距较大。有关人士说,主要原因是部分居民对医保政策尚不十分了解,申请参保还有个过程。据估计,南京的财政全包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及孤儿等),还有约10万人未申请参加居民医保。如:1,南京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7万人,这部分人参保不缴一分钱,但目前仅有2万多人申请参保;2,医保费全由财政支付的特困家庭子女,至今才有64人参保;3,政府医保费全包的孤儿,只有4人参保。很明显,许多困难家庭家长和孤儿的监护人,尚未积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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