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意险”共保体涉嫌损害消费者选择权
常坐飞机出行的刘先生一脸懊恼地告诉记者,他每次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出行心里都不舒服,因为在购买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航意险”)时连选择权都没有,当地的17家保险公司在行业协会的支持下达成“航意险”共保体,实现统一保单、统一价格、统一销售和统一结算。无论买谁家的“航意险”,都得交20元保费,享受同样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也都是40万元。
对“航意险”共保体有意见的不只他一人,邹先生常在全国各地跑来跑去,他认为全国其他地方有的“航意险”20元,有的30元,保险责任很实在也很宽泛,让乘客真正享受到应有的保障。像这种共保体行为,限制了竞争更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
对此,北京市执业律师李斌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保体的存在限制了各家保险公司的竞争空间,客观上阻碍了保险商品的价格回归到客观、真实的水平,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使其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他认为当地保监局、保险业协会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及时修正其不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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