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老鼠仓”行为被证监会查实,成为中国公募基金经理因私设“老鼠仓”而出局的第一人,也极有可能成为中国基金史上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查处的第一人。分析唐建事件的细节,会发现唐建事件本身有很大的必然性,因此他绝不是“老鼠仓”最后一人。
-“老鼠仓”第一人
去年“五一”刚过,上投摩根收到了来自证监会的协助调查函,要求协助调查。不久,证监会稽查二局一行六七人进驻上投摩根,迅速展开调查。
5月14日查出了结果:唐建自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起便以其父亲和第三人账户,先于基金建仓前便买入新疆众和的股票,其父的账户买入近6万股,获利近29万元,另一账户买入20多万股,获利120多万元,总共获利逾150万元。据称,稽查二局还查到了唐建父亲账户的资金来源。
5月15日,证监会基金部明确表态,称证监会已经掌握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唐建涉案“老鼠仓”证据,为维护基金公司名誉不受损害,要求上投摩根立即开除唐建。
从证监会发出协助调查函,到最后的明确表态,一共也就半个月的时间,显然证监会是有备而来,只是最后取证罢了,那么到底是谁向证监会揭发了唐建呢?这到现在一直是一个谜。
据唐建同事的分析,是唐建牛气十足的投资风格导致了日后“老鼠仓”被曝光。唐建操作风格凶悍,短线买卖频繁,经常隔天买卖,甚至会有涨停建仓的“经典”操作。据透露,去年成长先锋在连续多个涨停之位买入新疆众和,就曾受到证监会基金部的询问。而导致唐建东窗事发的也恰恰是新疆众和这只股票。
不过坊间相传的过程颇具戏剧性。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唐建在做了基金经理后,身价倍增,住上了豪宅,开上了豪车,甚至连妻子孩子都抛弃了,重新找了个年轻漂亮的实习生。而他在离婚时,隐瞒了资产,其前妻发现真相后十分生气,并转怒为恨,将其“老鼠仓”公之于世,想出口恶气。
-曾是“明星基金经理”
唐建,1999年进入东方证券从事信息系统开发工作,2000年即进入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IT行业分析师,3年后,被评为《新财富》计算机行业研究员第一名,当时才29岁的他就获得了业内的“最高荣誉”。2004年唐建进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IT、医药、电力设备等行业的研究。2005年起唐建担任研究副总监、阿尔法股票基金经理助理,同时负责食品饮料、钢铁、有色及银行等行业的研究工作。
进入了上投摩根基金公司以后,因他凶悍的操作风格———短线买卖频繁,喜好涨停建仓,在公司内部博得了“黑马专家”的名号。上投的成长先锋基金几乎为他量身打造,发行规模54亿元的成长先锋基金仅仅3个月之后便突破了百亿,唐建一时风光无限。
但在唐建正式担任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基金经理还不到两个月,就引起了上交所的注意。去年2月8日,唐建在上投摩根的投资权限受到限制。但公司并未马上撤销他的基金经理职务,而是增加原公司研究总监赵梓峰为基金经理。据说公司的此项安排引发了唐建的不满。此后,即使在上海证监局找其谈话时,唐建的态度也不好。
正在这时,唐建因豪宅、名车、女人谣言四起。其多年前在申银万国的同事、博时基金经理陈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起工作那会儿就觉得他有点夸张,他们那时候刚工作,唐建就办了一张要交几千元年费的卡。
有媒体报道,建“老鼠仓”一般要联合外面的私募基金,否则总量不大,赚的钱很少。而唐建联络外面的私募基金胆子很大,常常是周六叫上一批人去酒吧,甚至有几次用公司电话打给外面。而圈里的人都知道,基金公司监管严密,所有电话全部有录音。
-出事前极力否认“老鼠仓”
去年4月中旬,有媒体记者曾与唐建通电话采访,唐当时称一切皆是流言蜚语。唐建的只言片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性格,“公司都不相信我这么穷。”“我开的是起亚千里马,离婚后给了前妻。不知为什么传成了宝马X5。”
关于前妻举报和实习生举报的传言,唐建也明确否认,“这两个女人都很优秀,我和前妻离婚主要是个性不合。她们都是无辜的,我也是无辜的”。有媒体报道,为了证实其财产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多,他表示,自己目前和现任妻子住在浦东一个普通的小区内。和前妻所生的女儿虽然判给唐建抚养,但由于年幼,目前仍由前妻照看。
记者手记
鼠年严防“老鼠仓”
虽然监管部门对“老鼠仓”采取了种种措施,但最重要的监管方式就是要求基金经理上报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账户资料,这显然是一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办法,真正想做“老鼠仓”的人怎么会上报使用账户的人的资料呢?唐建在操作“老鼠仓”时就没有上交父亲的身份证号,等到案发以后再去查,“老鼠仓”才被揭发。
更主要的是,“唐建”们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基金经理,唐建的行为受基民委托,为基民投资增加收益,但他违背了委托人的愿望,在使自己或他人获利的同时,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但现行法律却难以找到合适的条文制裁他。
有专家曾提出,可以设立背信罪,即对于各类人员,若发生严重的背信行为,在谋求自己或者第三者利益时,致使委托人遭受较大财产损失的,均应追究其背信罪的法律责任。并希望在刑法修正案中对此加以规范。
实际上,基金经理和其他投资者一样,他们辛苦地挣钱,又有让钱生钱的能力,当然希望有很好的投资理财渠道,在提高犯罪成本和严格的监控体系下,他们更想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理财。
在很多投资圈里的人看来,当前不允许公募基金经理个人投资股票市场,很让人费解。在香港,基金经理可以在限定条件下买卖股票,这些条件包括:不能在6个月内买卖,必须向公司督察部门申报备案,不能在本基金建仓前买入等等。
如此看来,防止下一个“唐建”的产生,需要很多途径,单纯的“堵”,效果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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