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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财险长沙违法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2017年04月26日 15:1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6日讯 湖南保监局昨日公布的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中支2016年3月承保的保单号为ACHSUB1Y1416X005497Y、ACHSUB1Y1416X005695N等15笔商业车险,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

  湖南保监局表示,太平洋财险长沙中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湖南保监局对该中支处以罚款7万元。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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