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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 通 通 福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3 年 期届 满 与 基 金 份 额 转 换
的公告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生效,生效之日起 3 年内,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 基 金简称 : 融 通通福 分 级 债券 ; 场 内 简称: 融 通 通福; 基 金 代码:161626 ,
以 下 简 称“本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额划 分 为 融通通 福 分 级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之 通
福 A 份额 (基金简称: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 A ;场内简称:通福 A ;基金代码:
161627)、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通福 B 份额 (基金简称: 融通通
福分级债券 B ; 场内 简称: 通福 B ; 基金 代码:150160) 两级份额 , 两级份额 的
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 。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无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自 动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 基 金 名 称 变 更
为 “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 通福 A 、 通福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
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的份额, 并办理基金 的
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后,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的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通福 B 封闭期届满日的提示
根据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 ,2016 年 12 月 12 日为通福 B 份额的封 闭期届满
日,同时也是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及份额转换基准日 。通福 B
将在该日日终, 以其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的份额。
通福 B (150160 ) 拟定于封闭期届满日终止上市, 终止上市的详细信息基金
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 、 基 金 转型 时 通 福 A 的处理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本基金之通福 A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通福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016 年 12 月 9 日为通福 A 的第六个开放日, 也
即最后一个开放日。该开放日仅办理通福 A 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办理通福 A 份2
额的申购业务 。通福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公告
规定的方式做出选择赎回通福 A 份额,赎回价格以“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选择的,其持有的通福 A 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融通通福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 。
三 、 基 金 转型 时 的 份 额转 换
1、基金份额转换规则
对投资者持有到期的每一份通福 A 和通福 B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届满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计算通福 A 和通福 B 的基
金份额净值, 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融
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不同类别份额。 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
持有或同时持有通福 A 和通福 B ,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其中,本
基金通福 A 将转为融 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外的 C 类份额,场
外的通福 B 份额将转为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场外 的 A 类份额,
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场内的通福 B 份额 将转为融通通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 场内的 A 类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根据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通福 A 和通福 B 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后 3 年的对应日。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
份额转换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转换成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后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在份额转 换基准日日终, 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通福 A 和通福 B 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
施转换。
3、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通福 A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通福 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通福 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通福 B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通福 A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 =基金3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通福 A 份额数×通福 A 份额的转换比率
通福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份额 =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通福 B 份额数×通福 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通福 A 份额(或通福 B 份额)的转换比率、通福
A (或通福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的具
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 、 份 额 转换 后 的 基 金运 作
通福 A 、 通福 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份
额之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
内申购和赎回。 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 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 、 基 金 转型 后 基 金 的投 资 管 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后,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 投资限制、 投资管
理程序等将按基金合同保持不变。
六 、 转 为 上市 开 放 式 基金 (LOF )后 ,T 日 基 金 份 额 净值 计 算
T 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T 日 A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 日 C 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T 日 C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
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 A 类和 C 类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投资人可访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 ) 或 拨 打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 (免长途话费) 咨询相关情
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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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