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讯 内蒙古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中心支公司宁城县营销服务部经营过程中违法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据了解,2015年,都邦财险赤峰中支宁城县营销服务部将部分直接业务虚列为个人代理业务,保费合计664893元,套取手续费77765.06元,用于支付业务员绩效工资。
内蒙古保监局表示,都邦财险赤峰中支宁城县营销服务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责令该营销服务部改正,决定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决定对时任都邦财险赤峰中支宁城县营销服务部经理谢晓龙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