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7日讯 前日,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都邦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因虚列电子设备运转费和办公用品费行为被黑龙江保监局罚款15万元。
黑龙江保监局经检查发现,都邦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2015年1月至8月期间存在虚列电子设备运转费和办公用品费行为。都邦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李雪峰、都邦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新村营销服务部经理周艳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对此,黑龙江保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责令都邦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改正,决定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李雪峰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周艳军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