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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私募“宽进严管”成常态 赔本“保壳”不值得

2016年08月01日 07:07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赵学毅

  随着8月1日私募清理大限的来临,近8000家空壳私募将被撤销。这对整个行业产生什么影响?会否出现法不责众的现象?私募机构的合规整改行动会如何演进?带着这些疑问,《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专访了海峰科技(基金业协会公示的第二批私募基金外包服务机构)CEO林虹女士,在她看来,清理掉这些“僵尸私募”,才能让私募行业更好发展;随着私募行业的不断发展,应该是宽进严监管,后续还会出一些对备案的私募管理人监管政策。

  不会出现“法不责众”现象

  有出有进才是良好生态

  林虹对《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表示,虽然有近8000家的空壳私募被撤销,但不会出现“法不责众”的现象,而应该是“有法必依”。就像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5月13日公开表示,针对有真实展业意愿的私募机构,不强行注销,给予一定宽限期。

  记者还注意到,在4月底证监会召开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私募基金监管部主任陈自强、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详细解读私募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并特别说明“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展业的机构进行注销登记,不属于自律处分,也不影响该机构在未来需要时重新申请登记。”

  “从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各国政府都意识到监管的重要性,无序的发展只会扰乱市场,在阳光的监管之下才能真正发展。我个人认为,注销大批私募不会出现法不责众的情况,因为清理的私募公司都是空壳公司,把这些‘僵尸私募’企业清理掉,才能让私募这个行业更好的发展。”林虹进一步对《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表示,“被撤销的私募机构从法理让来说,他们不是因为违法或者违规被撤销,他们是不符合基金业协会的自律组织而撤销的,所以只要他们能符合基金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协会还是欢迎他们的。有出有进才是行业良好生态的常态。”

  备案私募后续监管加强

  “赔本保壳”不值得

  虽然基金业协会多次声明,私募机构没有必要进行“保壳”,但《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发现,不少私募机构仍为保壳忙发产品,甚至不惜以10%/年以上的收益率吸收优先级资金。

  林虹对此表示,如果只为保壳而保壳的话,大家都认为没必要,但是这表达了市场参与者的愿望和热情。因为私募是资本市场中,进行资本配置较活跃、较有活力和较有效率的力量,私人企业较多,创业的较多,对私募有情怀的人也多。

  “但是大家为了保壳借钱,赔着本的保壳,是短期行为,会慢慢的稳定下来。”林虹认为原因有三:第一,后续会有一系列的监管政策会出来,现在只为保壳而保壳,后续监管措施的出现,也会因为达不到要求重新被取消资格;第二,“新八条底线”的出台对杠杆大幅的降低,如果以很高的成本募集资金,保壳的成本比较高;第三,如果是以保本且固定收益募集资金,那就违背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果底下有抽屉协议之类的规定,就有不合法之嫌。从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到的抑制资产泡沫,到证监会最近提出的一系列政策,中心思想就是从严管理,“新八条底线”明确了私募一系列合规性的问题。“所以,我个人认为,对私募合规性的问题只能是越来越严,现在是对私募管理人备案阶段比较严格,随着私募行业的不断发展,应该是宽进严监管,后续也许会出一些政策对备案的私募管理人后续监管的政策。”

  申银万国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总部产品部总监董海洲看来,产品的运行状况虽然对私募今后能否保住牌照会有影响,但这个影响并不是绝对的。“私募机构发行产品的目的是帮助投资者管理资产并提高资产收益水平,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从而扩大资产管理规模,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如果仅仅为了保住牌照而选取谨慎操作,那这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整体操作策略还不成熟。”董海洲说。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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