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焦灼的A股:农商行来了

2016年01月18日 10:44    来源: 农村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 苏竞翔

  【农村金融时报】

  漫长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

  1月13日晚,江苏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消息称,该行A股主板IPO发行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IPO发审会过会,成为全国首家A股主板IPO过会的农商行,打破了A股IPO至今没有农商行的局面。

  据悉,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将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含25%),不涉及存量股的转让。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位于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长三角”经济带,立足无锡,辐射江苏。经过多年发展,初步成为具有鲜明特色、专注服务中小企业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获得了全面、高速的发展。上市后,该行将获得有效、稳定、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渠道,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运用资本工具,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表示将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增强服务小微和“三农”的能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漫漫上市路

  根据证监会的发审委公告,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于1月15日召开2016年第9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会公司当中还有江苏江阴农商行的身影。江阴农商行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亿股,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记者注意到,在证监会公布的正常审核状态企业基本信息表,截至今年1月7日,在IPO排队名单中,有5家农商行在列,除了无锡和江阴两家公司之外,还包括江苏常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和吴江农商行。而目前三家农商行的审核状态为,江苏常熟农商银行的IPO状态为预披露更新,张家港农商行和吴江农商行均为已反馈状态。

  按照IPO审核工作流程,在预披露更新后,IPO企业将进入初审会,然后是发审会。三家农商行当中,除了张家港农商行拟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之外,其余两家的上市地均为上交所主板。

  2007年5月,张家港农商行开始接受东吴证券的上市辅导。同年6月至8月,吴江、江阴、常熟农商行也开始分别接受华泰证券、光大证券和中信建投的上市辅导。之后的几年中,北京、上海、广州、无锡农商行均陆续提出了上市计划。

  而时至今日,除2010年重庆农商行取道香港H股上市外,农商行再无成功上市融资之案例。

  2014年6月,在证监会发布的第五十批预披露名单上,江苏的无锡、吴江、常熟、江阴和张家港这5家农商行赫然在列。根据证监会此前表态,排队企业如果在当年6月底前未完成预披露,证监会将终止其审核,不再排队。这意味着,5家苦等多年在A股上市的农村商业银行终于在最后一刻搭上了上市预披露的末班车。

  农商行为何要上市

  资本充足率是商业银行最关注的核心问题,这一指标不仅体现着银行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也制约着银行未来的发展。对农商行而言,充实资本的渠道亟待拓宽。虽然可以发行二级资本债,但成本高,上市仍被普遍视为有效、稳定和可持续的外源资本补充渠道。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上市后,银行必须对外部市场的投资者负责,接受包括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会计事务所等机构的监督,按照银监会和证监会要求规范,还要接受来自广大股东和社会各阶层的监督。这种监督时刻要求银行不断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促使银行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倒逼管理水平提高。

  此外,上市能提高银行的知名度,增强银行竞争力,提升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便于农商行引进人才;农商行拥有了股权融资渠道,也可以通过股票增发、配股等方式,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进一步增强服务小微和“三农”的能力。最重要的是,在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不再遥不可及。农商行上市后,可以利用自身资金实力,在农信社或合作银行出现问题时,进行收购、兼并或重组,实施外延式扩张。

  在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规范发展的过程中,部分拟上市农商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尝到了股份制改造的甜头。无锡农商行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因为引进国联信托,获得了地方政府在发行市民卡方面的支持,业务飞跃式发展。

  “过会是过会了,但真正IPO就算乐观估计也要3到5个月。”民生证券分析师廖志明对记者表示,现在已经有大量的过会企业在排队等候发行,但A股的大环境摆在那里,所以很难说什么时候才能轮到首发。他指出,作为城商行的江苏银行早在去年7月就已经过会,然而直到今天,其依旧没有等到IPO。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