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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农商银行员工违法放贷120万 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19年01月21日 09:52    来源: 和讯银行    

  和讯银行消息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罗山农商银行员工违法放贷的一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其华,男,1954年3月出生于河南省罗山县,汉族,初中文化,原河南罗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支行职工。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被告人陈其华在担任灵山支行信贷员期间,在办理向梁某1及梁某1以其妻子杨某、儿子梁其开、梁某2名义发放贷款手续过程中,在借款人或保证人不知情或没有到场的情况下,没有认真履行严格审查等职责,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共计120.3万元。

  2017年7月17日,经罗山县公安局传唤,陈其华自动到该局接受讯问,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其华作为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其华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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