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行业的统一监管正成为共识。
从2月21日财新报道央行正会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拟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到全国两会期间“一行三会”多位领导表态,大资管产品统一监管的政策已经得到监管层确认。
此前,资管市场的刚性兑付、多层嵌套、监管套利、通道业务泛滥等问题早已饱受诟病。目前,大资管行业的统一监管规则的制定尚处于内审阶段,上海一家大型公募基金投资经理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各项工作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宽松监管这些年累积的很多问题也需要时间解决,统一监管在今年能不能出台真的不好说,要看监管层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其中,《意见》对现有通道业务将产生深远影响。缩减通道业务是市场的最大共识之一,而通道业务占比过高的券商资管将受到更多冲击,面临转型。市场上那些主动投资能力强的机构将更容易在这一轮监管中胜出。
监管层发声
《意见》就资产管理业务范围内涵盖的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进行统一监管。意见稿拟将资管产品按照募集方式进行分类,对资管的投资范围、合格投资者标准和杠杆要求进行了明确界定。意见稿从严禁嵌套、集中度控制、计提风险准备金等维度控制风险。
消息一出迅速在市场发酵,随后多位监管层领导都在公开场合提及“统一监管”。2月22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一行三会在资管业务监管框架的统一设计上一直有所讨论,总的来说,整个资管业务存在共同的规律,因此统一的监管规则是非常有必要的。2月26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一行三会和有关机构制定资管产品的统一监管办法,这是中国金融市场防范风险、健康发展必须要做的一件大事,证监会将积极配合。
进入全国两会期间,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屡屡被密集提及。
3月2日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关于金融混业监管的问题时,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由于监管主体、法律规章的不同,金融业确实出现一些监管混乱,导致部分资金“脱实向虚”,目前正在研究一个共同监管的办法。银监会副主席曹宇也透露,目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会同三会正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标准规制。银监会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和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郭树清在3月15日的《2016年度中国银行业服务改进情况报告》发布会上讲话时表示,银行业要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及时研究制定理财产品和资管产品管理办法;引导理财产品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严控期限错配和杠杆投资。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易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表示,正在研究大资管统一监管标准。而此前在国新办召开的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新闻发布会中,均对此有所表态。3月10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两会记者会就资产管理问题回应称:“一行三会已经就大的问题初步达成一致。理财产品市场有些混乱,套利机会太多等。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还可能提升到更有效的层次。”
华泰证券分析师沈娟认为,本政策若正式落地,将由央行对资管业务统一监管,三会只对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管,填补以往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漏洞,挤压监管套利空间,有利于监管的标准统一与落实到位,未来大资管行业将会更加规范有序发展。
消除嵌套
近年来,国内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迅速发展,涉及银行、信托、基金、债券、期货、保险等机构的多种产品类型,规模不断上升。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的总规模约51.79万亿元。
此外,据普益标准测算,2016年末,银行理财存续规模将超过30万亿元;而信托资管总规模则在20万亿元左右;保险资管规模约为15万亿元。由上述数据简单相加,2016年的资管产品总规模合计超过百万亿元。
随着资管行业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问题显现出来。全国政协委员谢卫早在2013年两会上就提出,资产管理行业法规不统一,存在监管套利。
而根据《意见》,其明确提出打破刚性兑付;明确提出资管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明确禁止资管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非标准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统一要求金融机构按照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为防止风险,提出“新老划断”安排,老产品到期不续,新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新规定。
《意见》稿的各项条款中,对于资管行业目前突出的刚性兑付、多层嵌套、监管套利、通道业务泛滥等问题,针对性很强,而一旦监管落地,将最大程度打击行业乱象,收敛监管套利空间。
国元证券研报指出,监管的目的在于打破刚性兑付、降低金融杠杆、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或对目前开展以通道业务为主的资产管理机构后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提升了银行理财业务的产品设计和推广难度。
其中,限制资管产品通道和多层嵌套可谓《意见》中最受关注以及达成的主要共识之一。
此前,利用多层嵌套的方式进行监管套利,是资管行业较为常见的做法。“开展通道业务的机构,主要是券商、信托、基金子公司,与银行一起多方合作,甚至互相作为通道。”
一位资深银行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之所以把产品设计成多层嵌套、相互投资的模式,大部分情况是为了规避监管。比如监管规定券商定向资管的委托人不得拆分转让收益权,但通过信托计划来对接就可以规避这个规定,类似的操作手法种类很多。”
而上述手法在统一监管下降无所遁形。根据《意见》,除FOF\MOM投资及委外业务外,资产管理产品不得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其中委外业务被委托机构不得再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不得为其他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券商资管进一步去通道化
此前,自2012年5月以来,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迎来了一轮监管放松、业务创新的浪潮。新一轮的监管放松,在扩大投资范围、降低投资门槛,以及减少相关限制等方面,均打破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投基金管理公司、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之间的竞争壁垒。
与其他机构相比,券商资管在监管宽松时代很快凸显出优势:基金公司营销能力不如券商;保险资管的优势是资金,但投资业绩不尽如人意,且人员素质不及券商。银行资金、渠道、项目优势明显,与灵活度最大的信托同属资管业第一梯队,但创新力度和执行力不及券商。
由此,券商资管规模也呈现出指数级增长,但是,其中绝大部分的规模由通道业务贡献。中证协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证券公司主要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规模为17.31万亿元,较2015年年底的11.84万亿元增长46.25%。其中,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资产规模高达14.69万亿元。
如今,新规对通道业务可能监控加严。
华东一家中型券商资管投研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在券商资管业务中,分级产品、衍生品产品的发行量居高不下,通道业务占比过高的同时也使得券商资管规模在短时间内爆发式增长。但随着行业统一监管,券商资管增长将放缓回归正常。‘去通道化’是券商资管已经在面对的挑战,未来一定会进一步逐步摆脱低水平低佣金的通道业务,转向主动管理,充分发挥券商的研究优势、人才优势深耕细作,才能在市场上守住阵地。”
华泰证券分析师沈娟认为,此次意见稿进一步用风险准备金来降低业务风险。粗略测算,此次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将占证券公司业绩的3.2%,存在一定影响。通道业务在监管层坚定的去通道政策下将会压缩规模,增量业务受到较大冲击,同时由于占用大量的风险资本,券商资管会大概率收缩贡献较小的通道业务,未来逐步向主动管理转型来提振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