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日向荣之联(002642)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14年12月31至2017年2月16日期间,荣之联实控人王东辉和吴敏合计持有荣之联股权的比例累计减少5.33%。其中,2017年2月16日,王东辉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829.90万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2.88%。王东辉和吴敏合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规定提交书面报告,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深交所称,上述两人相关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要求两人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