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宁
随着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期的即将到来,监管层开始提前打“预防针”。日前,上交所就突击交易、调节会计处理方式的典型案例展开问询,同时约谈了20余家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笔者认为,交易所的这种监管举措也正契合了证监会“从严监管”的理念。而这种从严监管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监管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最终实现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作为财务信息“看门人”的审计机构如何防范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识别突击交易本质以及秉持职业操守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财报最终是否能够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起到了监督作用。因此,交易所在年报披露期到来前即开始约谈上市公司年审会计师的监管举措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年报监管将越来越严。
事实上,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对于年报信披的要求就有加强趋势。
从关注频率来看,今年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问询函件数量同比激增,截至7月22日,今年已经有593家公司被列入监管问询系列。其中上交所有129家公司被问询,深交所被问询公司有464家。
从问询函内容上来看,交易所对于与公司运营有关的非财务指标有加强信披要求的趋势,同时,监管层越来越注重细节,监管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宽,对多项存疑的细节问题进行“刨根问底”。例如在年报问询函上,交易所主要针对的是上市公司年报从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构成等方面提出问询,对提出高送转预案的公司,则进一步提出是否存在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信息泄露等事项的问询。
从问询函类型来看,监管层一般都会要求上市公司加强停复牌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股票近期出现连续上涨,监管层会因此问询相关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未来三个月内是否存在处于筹划的重大事项等。
笔者认为,监管问询函发挥效力的关键在于要求上市公司就相关信息做出更充分的披露和解释,以便投资者获得更完整真实的信息,做出更合理的判断。从长远看,公正、透明、有效的信息披露监管以及多维度的监管查处体系是是证券市场正本清源的基础,也是净化市场氛围,督促证券市场回归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本位,更是证券市场深化改革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