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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资到内资:看中国直销“行贿案”何惧何从?

2016年12月01日 10:51    来源: 中国质量万里行    

  【中国质量万里行11月29日讯】(评论员 穆思辰)2008年,雅芳的中国员工向总部举报其在中国有“不正当支付”行为,引发了美国雅芳的内部调查和美国证交会的外部调查。时隔六年才尘埃落定,最终雅芳与美国证交会达成和解,承认其违反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同意支付1.35亿美元进行和解。

  当然“雅芳行贿案”折射的并不是单单的犯罪,雅芳这种做法严重的破坏了中国直销的法制建设与完善,冲破了中国内资直销企业的尊严。雅芳通过行贿影响了中国直销立法的权威性,其单层次直销得以被确立,多层次直销被定性为非法传销。雅芳行贿案成为中国直销行业挥之不去的阴霾,尽管如今雅芳直销事业在中国停滞,但雅芳行贿被罚与中国受损直销行业没有丝毫关系,只是应付美国境内的惩处而已。

  雅芳这个中国直销界曾经的“大姐大”,对中国直销市场的影响却非常深远。据业内资深媒体人士称,他身边至少有10位以上国内直销企业老总因涉嫌多层次直销而锒铛入狱。当然除了企业老总不幸的遭遇,中国官员当然也未能幸免于难,实际上雅芳能够拿到中国第一张直销牌照真正原因是他们向中国官员行了贿。2008年商务部“郭京毅窝案”查处,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应声落马。因为邓湛曾力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体系”,亲自操作向雅芳等外资公司发放了直销牌照。所以,当年雅芳是向邓湛等官员行贿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然而当雅芳行贿案刚刚落幕不就,另一家外资直销企业完美在华贿赂丑闻又现,行贿对象即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调查显示,李永恒任职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帮企业谋取利益,涉嫌收受多种形式贿赂,并给予企业关照等问题。所涉企业中就包括完美(中国)公司。

  而一家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曾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中国已成为跨国公司行贿案“重灾区”。“有钱能使鬼推磨”已成为这些外资直销企业“公关”的信条,当然完美(中国)在华行贿案中完全能够得以保存,也说明在中国直销行业里这两家企业仅仅是只是冰山一角。

  说完外资直销企业有行贿的现象,内资直销企业当然也有。今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一案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李量利用职务便利为乐视网、康美药业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约694万元。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市值超过800亿元的中医药企业的创始人,刚跻身“中国百佳CEO榜单”,旋即成为“行贿人”出现在检方指控名单中,当晚又以“国家智慧药房试点项目负责人”现身央视,那么哪一个才是真实的“马兴田”?当然除了谋利或求名,康美药业和马兴田已然第三次卷入“行贿门”了。

  据检方指控,陈弘平收受马兴田港币500万元,为其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提供帮助。而据南方周末报道,检方指控“陈弘平受贿的金额高达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对于受贿指控以及受贿款项,陈弘平悉数承认。令人玩味的是,陈弘平多次乞求法官:“希望不要处理那些行贿的企业,都是我害了他们。”

  有受贿者,就有行贿者。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行贿与受贿是对偶关系,对受贿者追究刑事责任,对行贿者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但个案中大量行贿人并未被严厉追责。这与查办案操作难度有关,与不得不进行的“截断”有关,也与过往“重受贿轻行贿”的观念有关,更深层则指向文化和权利氛围。

  “正面沉默,侧面宣扬”,或是康美药业的危机公关策略。陈弘平案是马兴田首次作为行贿人暴露,在陈弘平落马之后,网络上便有了一些诸如“马兴田出事”或“马兴田被调查”之类的消息,但均处于“传言”阶段,不了了之。很有意思的是两名网友的贴子在各大股吧转载。其中之一是“一名资深法官对马兴田董事长涉陈弘平一案的三点看法”,称“马董事长无事,康美药业无忧”。由此可见,内资直销企业行贿官员的现象可能比外资直销企业有过之而不及。

  事实上,中国直销市场再也经不起第二个或者第三个 “雅芳”带来更多阵痛了,在这对外不停宣扬暴富的直销行业里,似乎再暗示着这个行业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中国直销需要更多的榜样企业,而不是一层层被误解的遮羞布。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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