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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军大肆狙击北京银行 但别忘了曾挖了一个坑

2016年11月09日 17:03    来源: 证券时报    

  新华联控股掌门人傅军是一个性情中人。经常有人说,“金六福不就是倒腾五粮液的吗?”傅军也不生气。在很多场合,傅军的发言往往较多,容易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俗话说,言多必失,但傅军似乎并不怕。

  11月4日晚间,北京银行发布了一则极为寻常的股份质押公告,这是所有A股公司在遇到重要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控人的关联股东等)质押股份时均须履行的格式化披露义务,而股权质押亦是这些股东最常见的融资方式之一。北京银行的前述重要股东正是新华联控股,今年10月12日,新华联控股通知北京银行,已完成首次举牌。

  不寻常的是,北京银行披露新华联控股所持股份数不再是10月12日首次举牌时的5.03%,而是大幅增至8.45%。换言之,新华联控股在首次举牌北京银行后不到一个月时间,便已经急速增持3.42%。

  上述增持行为隐含两个承诺条款:(1)首次举牌后12个月内,拟继续增持北京银行不低于0.01%股份;(2)维护北京银行股权长期稳定。

  条款(1)一经披露便产生争议,毁之者称格式化迹象明显,无实质意义;誉之者称新华联控股此举或意在示好北京银行原第三大股东北京能源集团,后者持有北京银行5.08%股权,最终控制人为北京国资委。

  结果,新华联控股增持3.42%,不仅显著超过不低于0.01%的增持承诺下限,持股比例还一举超过北京能源集团,并且逼近北京国资经营公司,后者持有北京银行8.84%股权,与北京能源集团同属于北京国资序列。

  因此,条款(1)已被证实为纯粹的格式化承诺,不具备过多的信息价值,但条款(2)的价值则会逐渐体现出来。

  什么叫维护北京银行股权长期稳定?字面理解便是,北京银行的股权结构一贯稳定,新华联控股不会刻意竞夺北京银行关键股东席位,抑或即便成为某一关键股东(比如第一、二大股东),也不会过度干预北京银行。仅从资本角度而言,条款(2)是新华联控股自我设置的障碍,理论上会在非法律层面影响新华联控股对北京银行的进一步动作。

  那么北京银行现在是什么股权结构?外资股东INGBANK N.V.(荷兰商业银行,下称“ING”)持股13.64%,自北京银行上市后便未发生变化,仅在2012年3月26日因北京银行增发股份上市,而被动从16.07%下降至13.64%。ING是北京银行单一第一大股东而非控股股东,在北京银行董事会中派驻有股东董事。

  北京银行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资经营公司与原第三大股东北京能源集团合计持股13.92%,若加上隶属于北京西城国资委的华远集团(持股1.07%,北京银行第十大股东),则北京国资系列公司持股比例总计为14.99%,这一比例未考虑北京银行前十大股东之外的隶属于北京国资序列的股东。

  需要指出的是,北京银行一直拒绝承认前述三名股东系一致行动人或其他关联关系,在所有定期报告中均坚称,“未知其关联关系”。

  假如认可上述三名股东的国资逻辑,将其简单归为具有潜在一致行动倾向的“类关联方”,则北京银行第一大股东方为北京国资,第二大股东放为ING,双方分别持股14.99%、13.64%,持股比例相近,均不具备单独控制北京银行的能力。

  于是,新华联控股的承诺条款(2)实际上要承认并且维护这样一个现实:北京银行无实际控制人,或者说北京国资与ING共同“控制”北京银行,并在北京银行董事会中拥有较高的话语权,新华联控股不能改变这一点。

  更直白一点说,无论新华联控股会否继续增持北京银行乃至二度举牌,均不能影响北京国资及ING对北京银行的利益格局,即不能令双方在股权上及董事会上的话语权过度减弱。

  这样的承诺是“坑”还是“缓兵计”尚无法过早断定,因为理论上,如果新华联控股继续增持北京银行,甚至在二度举牌后继续增持,逼近或者超过北京国资及ING的持股比例,不可能不会冲击二者的话语权。

  实质大于形式,股东的话语权集中体现在股东大会,对于股权较为分散的北京银行而言,新华联控股若继续增持就会增加其在股东大会的话语权,其他强势股东就会受影响,任何形式的承诺都不如股东大会的投票来得更为直接有效。

  特别是,如果新华联控股有意角逐北京银行董事席位,条款(2)便是无法回避的红线,必然会影响北京银行的“长期稳定”。当然,这倒不是说新华联控股若派驻董事就一定会造成北京银行不安定,而是说,此举会让其他股东觉得不稳定,尤其是被迫让出董事席位的股东。

  参照民生银行董事会以往换届案例及目前董事会“超期服役”仍未缓解的现状来看,董事席位之争往往伴随利益倾轧和互相妥协,一方增设一名董事,意味着另一方要放弃一名董事席位。对于北京银行这样的银行类上市公司而言,股权变化历来备受瞩目,长期稳定往往意味着利益分配不变。

  其实,新华联控股本来无须披露持股比例,记者也倾向于认为,傅军的智囊团队也一定能意识到未及二次举牌即披露持股比例必然会引起各方关注。然而,新华联控股还是以所谓股权质押的方式间接披露了持股动向。

  此处有两种可能,一是新华联控股确需对外融资,因此才将所持北京银行8.45%股份中的63.82%予以质押,被迫披露持股比例;二是新华联控股并不认为在法定信披义务之外披露持股比例有不妥之处,也不担心此次披露会引起各方不适。至于说新华联控股是否假借股权质押故意透露持股动向,以达到某种目的(如二级市场跟风炒作),则多少有一些阴谋论至嫌。

  末了补充一句,新华联控股10月12日首度举牌北京银行时,竟然先通过旗下微信公众号披露举牌信息,直接导致北京银行当天下午紧急停牌,晚间北京银行才以合乎信披原则的方式披露新华联控股举牌信息。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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