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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买房却落陷阱 假律师拒不执行判决被刑拘

2016年11月03日 09:38    来源: 解放日报     陈琼珂 陈小和

  黄先生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聘请了“律师”打购房官司,结果输了官司又赔钱,转而又向“律师”打索赔官司,结果赢了官司又拿不到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委托律师代理买房遇纠纷

  2010年12月,黄先生看中位于闵行区江浦镇的一套三居室房屋,并知晓该房系祝某的动迁安置房。就在此时,黄先生从网络上找到声称能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王律师”,为保险起见,黄先生便委托王某代理购买该套房屋事宜,并支付王某代理费4000元。

  接受委托后,王某了解到祝某的前妻及其女儿也是该房屋的被安置人,向祝某购买该套房屋可能存在风险,但他仍鼓动黄先生及其妻子与祝某签订购房合同,并由黄先生支付祝某购房款70万元。

  2011年4月,黄先生与王某再次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由王某代理黄先生参与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并实行风险代理;倘若黄先生败诉,王某不仅不收取代理费,还将承担50%的风险责任。签约后,黄先生预支王某办案成本费4000元。

  2011年7月,闵行区法院受理了祝某前妻及女儿诉黄先生及其妻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同年12月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祝某返还70万元购房款。可当黄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笔房款时,却未拿到分文钱款,6个月后,该案终结执行。

  这么一来,又轮到黄先生向静安区法院起诉王某,要求其依约承担黄先生未能执行到位的财产50%的风险责任,即35万元。2015年2月,静安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由王某支付黄先生35万元。判决生效后,黄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假律师逃避执行被究刑责

  2015年9月,静安区法院受理了黄先生的执行申请。执行法官桑法官先后多次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又通过上海法院12368短信平台向王某发送短信,告知其务必于2016年5月10日前履行给付义务并来院接受询问,均未有回音。桑法官又通过法院系统网络对王某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仍一无所获。难道这位王律师真的无财产可供执行?

  今年8月17日,桑法官遂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决定书送达王某的住所。同时,继续通过电话短信责令其来院接受询问。

  8月25日中午,王某来到法院,向桑法官和盘托出其规避执行的行为。原来,为躲避执行,王某为其不满4岁的幼子开设了银行账户,将自己所得近30万元钱款存放在儿子账户上。

  经核实,王某假律师的面具终被揭开。王某从未受过法律专业系统学习和培训,也从未获得过法律工作者证书,可他却一直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收取费用,律师证也是花钱请人伪造的。

  鉴于王某的行为构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情节较为严重,静安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且认为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王某将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记者 陈琼珂 通讯员 陈小和)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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