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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执行人的新年礼物: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老赖无处可匿

2015年12月28日 17:15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王翔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法〔2015〕321号), 将在2016年2月底实现网络方式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最高法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络截图)

强强联手 重拳出击

 

  2016年对处在执行难困境的执行人和法官来说是幸福的开始,因为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在2015年12月底前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的专线完成本单位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对接工作,2016年2月底前网络查控功能上线。

  这意味着2016年2月底以后,人民法院将与全国范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网络对接,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执行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

  北京市国睿律师事务所杨俊利律师认为:“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和银监会的合作将大大提高法院执行效率的提高,同时全国银行的互联可以有利于发现被执行人金融资产的变动情况,以避免资产转移或被执行人预备跑路,将金融资产存入配偶、子女、亲友等人的账户,甚至转移至海外。”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网络截图)

福音将至 老赖无奈

 

  “老赖”专指那些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此前,人民法院已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不少被纳入“黑名单”的“老赖”禁止其进行高消费行为:包括(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工商部门也出台关于“老赖”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规定等惩罚措施,但众多执行人为何更加关注此次新措施呢?

  北京一位受老赖之苦的陈女士说出其中奥妙。“我十分期待明年2月的到来,因为我终于可以查到老赖的全部银行资产。”陈女士表示,“我在北京申请强制执行,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而执行法院表示只能冻结北京市内的银行账户,外地账户除非我能提供,否则法院也无能为力。但因老赖是外地人,至从被执行开始前,就已将银行账户钱转移出去,所以执行已拖延近2年了。”

  胜负有果 执行有道

  执行是法律上真正的难问题。很多人赢了官司输了胜果,法律判决书如同盖了印章的废纸,胜诉者忍受诉讼时间之长,执行难度之大,无法真正得到公平,败诉者则转移财产,轻视法律结果,虽败尤喜。有理者苦恼,无理者逍遥,债权人如孙子,欠账的成大爷。此次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立是法院从间接惩罚到直接出击,配合近年来企业信用评级、个人征信制度,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社会信用环境,至少给了人们一种希望,对恶意欠账不是听之任之的、不是无法可治的。

  破解执行难,关系到胜诉者权益,关系到国家司法权威,关系到社会法治建设。互联网技术进步能带来莫大的方便,便捷了执行,提高了效率,但依靠技术仅是破解执行难的途径,根本依旧是在于执法人员的积极和主动、司法系统的公正和效率。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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