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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尔同意开股东会 京基要求改选董事会

2016年07月25日 06:5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王志福

  京基集团的凌厉攻势见成效。

  7月23日,康达尔(000048,SZ)发布公告表示,虽然公司监事会认为,京基集团提交的18项议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但基于谨慎原则,监事会暂同意依据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召开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在另外一则公告中,康达尔罗列了将于9月14号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要审议的议案,其中18项议案即此前京基集团提交多次的议案内容,包括终止与中国建筑的多项项目合同并对责任人追责,以及对康达尔包括董事长在内的董事会进行换届改选。

  为了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康达尔董秘办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京基集团如愿

  看惯了最近两个月康达尔和京基之间的胶着战况之后,最新的公告显示二者的拉锯战有了新进展,京基集团终于在5次努力之后,如愿敲开了康达尔临时股东大会的大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从6月12日京基集团第一次提交临时提案,到7月18日一共5次提交议案,前4次均遭遇了康达尔董事会的拦截。康达尔董事会和监事会给出的拒绝理由均为:京基集团提交的议案不合规。

  对于京基集团第5次提交的议案,康达尔监事会依旧“初心不变”:“18项议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不过这一次,康达尔监事会却同意了京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康达尔监事会同意的理由耐人寻味:虽然京基18项议案不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但考虑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未规定在股东所提议案不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情况下,监事会是否可以拒绝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防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发生。为避免涉嫌违法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降低该等股东造成公司治理混乱的风险。基于谨慎原则,公司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康达尔对股东京基集团一直持保留意见。此前,康达尔曾在延期股东大会的公告中表示:“在监管部门就京基集团披露的其与林志等12名自然人的关系是否存在虚假陈述的结论做出之前,董事会目前认定涉嫌违规的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可以行使表决权或不可以行使表决权都可能导致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效力存在瑕疵。”

  股权之争官司仍未了

  激烈的股权之争,再加上京基集团提请罢免包括董事长在内的现任全部董事职务以及部分监事职务,难怪有媒体将康达尔与京基集团的股权之争比作翻版的“万宝之争”。

  要理解京基集团对于罢免康达尔现任全体董事和部分监事的执念,可以通过梳理康达尔的公告一窥究竟。去年11月26日,康达尔召开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采取法律措施对林志、京基集团等进行追究,并进行举报。此外,康达尔还对林志、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持股比例等进行了限制。

  京基集团因此对康达尔进行了起诉。2015年12月18日,康达尔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京基集团认为康达尔董事会做出的剥夺股东法定权利的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依法应属无效决议。

  深圳市福田法院在今年6月14日就京基集团起诉康达尔一案作出判决,经过两次庭审后京基集团胜诉,福田法院判决康达尔董事会做出的限制股东京基集团表决权、股票处分权、收益权以及继续购买股票交易权的董事会决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京基集团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福田法院的判决保护了京基集团作为康达尔股东的合法股东权利,京基集团将继续履行股东应尽的义务和行使股东的权利。”

  康达尔表示,福田区法院所作出的上述判决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属判决错误,公司将依法提起上诉。

  6月30日,康达尔再次收到罗湖区人民法院传票,京基集团请求法院判决康达尔11名董事侵害了京基集团作为康达尔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并要求判决11名董事向京基集团赔偿损失4900万元。目前,该诉讼尚未有新进展披露。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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