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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财险阜新违法编制虚假保单信息

2016年05月26日 10:4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6日讯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因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辽宁保监局处罚,被责令停止接受货物运输保险新业务一年,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昨日下发。

  据了解,大地财险阜新中支于2011年至2014年1月有关铁路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经营期间,存在三项违法经营行为。一、委托未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扣除手续费后实收保费为568.49万元。二、按照实收保费自行编制保险单信息录入系统,导致系统记录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标的等信息与真实保险单不一致。三、将有关铁路货物运输保险业务虚构为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费用183.9万元,用于支付相关手续费等业务支出。

  辽宁保监局认为,上述第一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规定,上述第二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八十六条有关保险机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的规定,上述第三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不得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相关规定,

  辽宁保监局决定对大地财险阜新中支做出责令停止接受货物运输保险新业务一年的行政处罚。

  同时,刘穗宁时任大地财险阜新中支总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辽宁保监局对刘穗宁做出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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