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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财险山东公司连收三张罚单

2016年05月20日 08:42    来源: 经济导报    

  导报讯(记者王雅洁)日前,山东保监局网站公布了 2016年最新行政处罚事项(六),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地财险”)、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鑫安车险”)、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渤海财险”)以及北京金隅民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大地财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及相关责任人遭罚 11万元。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连续两个月内,大地财险收到的来自山东保监局的第三张处罚函。

  根据《鲁保监罚〔2016〕21号》显示,经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大地财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因存在“报销不真实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依法对大地财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做出罚款 10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对时任大地财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车商渠道总监的相关责任人杨春明警告并罚款 1万元。

  事实上,就在 4月 28日,大地财险济南中支也曾因“费用报销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收到山东保监局开出的罚单。此外,“将直接业务虚挂为中介业务”的违法事实也被监管部门发现。为此,山东保监局对大地财险济南中支罚款 25万元,同时对时任大地财险济南中支总经理的汤楠做出警告并罚款 3万元的处罚决定。

  就在大地财险济南中支接到罚单的同日,大地财险山东分公司因“将没有兼业代理资格的车商代理业务虚挂为个人代理业务以及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的违法行为,再次遭到山东保监局的罚款,共计 17万元。

  至此,今年以来的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内,大地财险已连续收到三张罚单,相关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累计遭罚 56万元。

  据了解,保险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一直以来都是监管部门整顿的要点。经过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财务数据的不真实现象重拳出击,保险行业财务数据真实性大大提高,但仍有个别险企顶风而上。

  在本次山东保监局公布的处罚事项中,不仅是大地财险,包括鑫安车险济南中支、渤海财险济南中支,也均因为“报销不真实费用”或“财务事项不真实”而遭到处罚。其中,鑫安车险济南中支遭罚 10万元,渤海财险济南中支遭罚 3万元。

  此外,北京金隅民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则因“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开展保险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山东保监局警告,并对其做出罚款 0.5万元的决定。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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