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姜旺)近日,保监会发布监管函〔2016〕10号,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地财险”)销售过程履行说明义务不到位、特殊赔案管理不规范、理赔资料内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提出监管要求。
具体来看,大地财险存在“在保险单中约定了车辆使用性质改变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内容,但未在电话销售过程和投保单中对投保人予以说明;在保险单中约定了玻璃单独破碎险不含天窗玻璃、灯具、倒车镜的内容,但未在电话销售环节和投保单中对投保人予以说明;在保险单中约定了非指定驾驶员和行驶区域增加免赔率10%,但未在电话销售环节和投保单中对投保人予以说明”等情况。电话销售方面,大地财险已签单的部分电销保单,存在未执行呼叫期间规定、未执行续保客户呼出时间规定、未执行保险单证配送时效规定、未执行回访规定等问题。
特殊赔案中,大地财险还存在赔付结案赔案使用与实际结案原因不符的《保险事故处理告知书》;未按照规定管理特殊赔案,包括部分注销案件、零结案件、拒赔案件和重开案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此外,大地财险还存在理赔人员代客户致电公司客服电话申请放弃索赔的问题。
保监会要求大地财险于 2016年 4月 30日前将整改方案书面上报,2016年 5月 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