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将于3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在历经最近一年花样百出的“保壳”努力后,*ST博元最终宣告退市。
上交所昨晚公告称,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博元)股票上市,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首次因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被终止上市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博元将于3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
“公司违法行为十分严重”
2015年3月26日,*ST博元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现仍未恢复上市。
据了解,*ST博元此前被调查的主要原因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为掩盖股改业绩承诺资金未真实履行到位的事实,伪造银行承兑汇票。
“经证监会调查,公司违法行为十分严重。” 上述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未能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2015年3月26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者在此期间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变更“退市博元” 涨跌限制为10%
去年底,*ST博元曾为保壳出现“中国好同学”无偿赠与引起关注。根据公司披露,董事长的中学同学因“不愿意看到公司退市”,拟将所持估值8.59亿元的资产股权无偿赠与*ST博元,获赠资产后,公司将实现净资产、净利润双双为正。201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ST博元预计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在500万元以内。
但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捐赠资产与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无必然联系。
另据公司披露,2015年8月18日,*ST博元向法院申请重整,但目前尚未被裁定受理,并且尚未进入正式法定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ST博元将在3月29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博元”变更为“退市博元”,涨跌幅限制为10%。
上交所提示,就*ST博元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ST博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