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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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 高增 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分红 公告
公告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1 月 15 日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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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高增长混合(LOF) (场内: 南方高增)
基金主代码 160106
前端交易代码 160106
后端交易代码 16010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 年 7 月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南 方 高 增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人民币元)
2.2325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人民币元)
1,318,433,191.34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配金额 (单位: 人民币元)
689,205,445.8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6.45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的 第 1 次分红
注: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 四次, 全年基金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 50% 。2015 年 度已实现收益 1,378,410,891.74 元,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 689,205,445.87 元。
2 与 分红 相关 的 其 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 月20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 月21 日(场内 ) 2016 年 1 月20 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 月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
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16 年1 月 20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
将于 2016 年1 月 21 日对 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
通知各销售机构。2016 年 1 月 22 日 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
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基金向投 资者分配的
基金收益, 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 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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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 他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1)、权益登 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
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基金默 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
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
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 以在基金
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
之前(截至 2016 年1 月19 日)最后一 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
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
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 派期间(2016 年1 月18 日至 2016 年1 月20 日) 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 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8899 )咨询相关情况。
南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