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建言优先股“捆绑”回购 多家银行表示不可行
浦发银行董秘沈思表示,未来将采用竞价的方式来确定该行优先股的阶段性股息率,预期股息率调整周期最长不超过五年
■本报记者 张 歆
随着浦发银行发行预案的公布,银行传说已久的优先股真的来了。然而,令市场有些失望的是,优先股并没有如预期中成功扮演估值拯救者的角色:上周五,银行板块以整体“绿色”报收;昨日,银行板块在各行业板块中跌幅位居第二,且昨日仅有四个行业板块绿盘报收。就在浦发银行公布优先股预案的同一天,以学习巴菲特投资手法自居的知名私募人士、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的董事长崔军提出了“优先股捆绑回购”的议案,然而《证券日报》记者向多家银行了解发现,银行对于回购普通股的建议并不太热衷。
“银行与其他上市公司不同,要受到资本充足率指标的监管,目前银行正继续补充资本,怎么可能回购股票减少资本呢”,浦发银行董秘沈思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有关人士也表示,该行正在研究优先股发行方案,一切以将来披露的公告为准,不过该行目前并未研究回购。
私募提议:优先股半数
募集资金用于回购
曾经以公开信“逼宫”银行回购的私募界人士崔军4月29日再度发出公开信,给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等16家上市银行董事会提出关于发行优先股方案的强烈建议。
崔军的公开信主要的发送对象为光大银行,他表示,“依据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4月18日所颁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贵行可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在触发事件发生时可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400亿元,对于以上优先股股东可每年支付7%的股息。用发行优先股所募集资金中的200亿元回购普通股并予以注销,另外200亿元用于补充资本金,同时制定回购股票的价格上限。例如回购股票的价格上限为净资产的3.5元,在3.5元以下回购,同时设定强制转股价格为7元,触发事件为当股价涨到强制转股价7元x1.3达到9.1元时,强制所有优先股东全部以7元的价格转为普通股”。崔军测算认为,“该方案实施后将会为光大银行在未来的几年完成200多亿元的无风险套利,其结果是所有股东都达到共赢”。
此外,崔军还在公开信中表示,“强烈建议其他15家银行也采取这种优先股方案。”
银行资本承压
多对回购不感兴趣
事实上,首家银行股的优先股发行议案同样在4月29日出炉,当日晚间,浦发银行公布了300亿元的定向募集计划。浦发银行公告称,本次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规定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浦发银行在预案中设定了两项强制转股条款:当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应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或部分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并使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至5.125%以上;其二是,当公司发生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应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这显然与上述崔军所建议的根据股价涨跌强制转股条款差异悬殊。
沈思董秘对本报记者表示,“无论是否发行优先股,短期内银行都很难实施回购,因为,与其他上市公司不同,银行受到资本充足率的硬约束,目前正是银行缺资本的时候,不可能减少资本用于回购”。
从上市银行2013年年报和今年一季度数据来看,多家银行确实资本充足率达标压力,甚至有银行的相关人士对记者坦言,“资本金不足已经制约了银行去年的业务扩展”。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有关人士也对记者表示,该行正在研究优先股发行方案,一切以将来披露的公告为准,不过该行目前并未研究回购。
股息率将竞价确定
调整期最长五年
在支付股息率方式上,浦发银行选择了固定与不固定结合的方式: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即在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固定股息率支付股息。在重定价日,将确定未来新的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的股息率水平。
昨日,沈思表示,“所谓的调整周期不会设定太长的时间,最长也就五年左右的时间”,记者注意到最长五年时间的表述其实与银行目前的存款期限相匹配,或者说,银行和潜在投资者可能都希望找到双方熟悉的期限来判断股息率的高低。
据沈思介绍,未来浦发银行将采用竞价的方式来确定优先股阶段性股息率,因此目前也很难判断股息率的价值中枢究竟在哪里。
银行股价下跌
并非市场不买账
对于浦发银行率先公布优先股后,市场并未如预期中的热烈反应等现象,有市场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一方面市场喜欢炒预期,对于银行优先股的炒作已经进行了几轮;另一方面,市场也要观察银行优先股落地的效果究竟如何,例如股息率、投资者的态度以及其他银行跟进的速度等很多方面目前确实还难以判断”。
沈思也表示,并不认为银行股股价下跌是对优先股不买账,“毕竟造成股价下跌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很难独立分析某一类事件的影响”。
(责任编辑: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