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银行原行长王学伶被查,副行长李晓东代理行长职责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3日电 据葫芦岛银行官网消息,葫芦岛银行官网3日发布公告称,葫芦岛银行原行长王学伶因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市委批准,党委书记李玉林同志主持葫芦岛银行全面工作,副行长李晓东代理行长职责。
葫芦岛银行指出,该行及所属各营业网点,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目前,葫芦岛银行经营正常稳定,资金充裕,完全能够保证储户正常提款需求。
王学伶简历
王学伶,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4.07-1986.07 锦州市财会学校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6.08-1989.11 建设银行锦州市分行综合计划科科员
1989.12-1994.05 建设银行葫芦岛市分行信贷科科长
1994.05-1996.07 建设银行葫芦岛市分行新华分理处主任
1996.07-1997.05 建设银行葫芦岛市南票区支行行长
1997.05-1999.07 建设银行葫芦岛市连山支行行长
1999.07-2002.09 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副主任
2002.09-2005.04 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副行长
2005.04-2007.07 葫芦岛市商业银行行长
2007.07-2008.12 葫芦岛市委组织部借调
2008.12-2010.03 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03-2017.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总经理
2017.09- 葫芦岛银行行长
王学伶曾被取消任职资格3年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2007年8月1日,原辽宁银监局对王学伶开出一张罚单。罚单显示,王学伶对购买国债资金被挪用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八条,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取消王学伶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4人传播葫芦岛银行不实消息被行拘
来源:“葫芦岛公安”微信号
8月2日晚, 葫芦岛市公安局微信号“葫芦岛公安”发布警情通报,近日,有人在网上传播有关葫芦岛银行的不实消息,造谣惑众,并在一定范围内引起了部分群众的恐慌。截至8月2日16时,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造谣者进行了处罚,现已依法行政拘留4人,教育训诫13人。
警情通报还显示,葫芦岛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不法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葫芦岛银行曾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50万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银保监会官网还显示,2019年1月15日,葫芦岛银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转让信贷资产、授信集中度超标。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第一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二条。葫芦岛银保监分局对葫芦岛银行罚款50万元。
葫芦岛银行2019年净利润骤降近六成
来源:葫芦岛银行2019年年报
葫芦岛银行年报显示,2019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25.1亿元,增幅达12.05%,净利润仅为2.72亿元,同比骤降59.4%。
对于2019年盈利腰斩,葫芦岛银行在年报中解释称:“由于本年度不良贷款攀升,致使贷款减值损失计提支出同比增加,导致利润减少。”
官网资料显示,葫芦岛银行原名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其前身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筹建于1995年,成立于1996年。2009年12月,经银监会批准更名为葫芦岛银行。(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田云绯)
延伸阅读
|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