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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为什么这么难?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30日 00:09
记者田杰
    “起早贪黑,披星戴月,我们每天都这样工作着。可就这样,全区151名一线环卫工人,单位却没给一个环卫工人缴纳养老保险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断向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呼吁,但始终没有结果。”不久前,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环卫处的环卫工人在电话中向本报编辑部倾诉了他们的苦恼。 

    10月20日,记者赴枣庄市对薛城区环卫工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一) 

    在环卫职工的导引下,记者在枣庄市城郊结合部的一个小院里见到了在薛城区环卫处已经工作了12年的职工张广义。张广义告诉记者,这个住房是他租的,每月租金150元。 

    张广义今年52岁。他原是枣庄市郊的农民,1994年应聘来到区环卫处做保洁员,后来他的女儿和妻子也都先后参与到保洁工作中来。 

    在昏暗的房间里,指着躺在床上的妻子,张广义说,我爱人去年3月的一天,在清扫街道时被一辆急驶的摩托车撞倒了,从那以后就再没有上过班,人也变得迟钝了,有时连自己的姓名都说不上来。因为事故责任人没钱支付医药费,我自己一个月只有300工资也没有钱给妻子治病,只好在家养着。单位里曾承诺给我妻子退岗职工待遇,每月200元左右的生活费,但直到现在我还没有领到过。 

    张广义家可谓家徒四壁,惟一一台黑白电视机,几年前就不亮了。“其实电视机对我来说也没有用。我们保洁工每天早上5点钟起床,下午5点钟收工,晚上还得加班干点别的补贴生活,哪有时间看电视?”据了解,为了维持生计,张广义每天晚上要到另一家企业的家属院清运垃圾。 

    据薛城区环卫处职工介绍,像张广义这样从城市周边的农村来环卫处做保洁员的,占全区环卫工人总数的30%以上。 

    职工代表戚秀芹、王秀梅是城镇户口,在薛城区环卫处做保洁员也都有15年了。她们说:我们从电台、报纸上听到看到的,劳动用工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给职工上“三险”。可我们呼吁好几年了,我们中的一些环卫工人都到了退休年龄,单位还是没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我们入社保,上“三险”。我们中一些已经离岗的老环卫工人,至今不能享受社保的退休待遇。据了解,薛城区环卫处共有248名环卫工人,在环卫岗位工作10年以上的约占总数的50%。“临时工”这个早已在其它行业退出历史的称谓,在这里依然继续。248名环卫工人仍然被用工单位、主管部门称为“临时工”。 

    (二)在枣庄市薛城区建设局,主管信访和环卫的王副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王副局长告诉记者,职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这种情况不仅仅发生在薛城区,枣庄市环卫工人的情况基本一样。据王副局长介绍:“薛城区一线环卫工人基本上是‘临时工’,人数多,工作年限比较长,保洁员的工资一般在300元左右,其他如汽车维修、运输的工人要多点(薛城区最低工资保障为540元)。”他说:“《劳动法》颁布后,环卫工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渐增强,部分环卫工人要求政府将他们‘临时工’的身分转为‘合同制’工人,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加入‘社保’。客观地讲,职工提出的这些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应该给予肯定和支持的。但是,无论是用工单位区环卫处,还是主管部门区建设局,都没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 

    王副局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区环卫处每年得到的财政拨付款(包括工资在内)总共是100万元,环卫处每年通过有偿服务收费的收入约100万元。“这就是环卫处全年可支配的全部资金。环卫处按目前的标准每年支出的工资总额是312万元,另外还需要支出垃圾车辆的维修、燃油等费用约100万元。”他说:“目前,环卫处200万元的资金缺口是靠卖大粪和其它专项资金来补充的,但这两块收入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够开支。”“要想解决环卫工人的养老保险问题,靠环卫处自身力量根本做不到。‘社保’中职工呼声最高的是养老保险,但仅此一项,每个职工一年就需要单位为其缴纳1440元,总共需要30多万元。” 

    区环卫处主任潘逾告诉记者,在区建设局的支持下,考虑到职工的实际困难,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环卫工人做了一些事。比如从今年起给一线环卫工人每人每年缴纳了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涨了50元的工资;针对环卫工人提出的养老保险问题,在缴不起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他们建立起了自己的“养老离岗证”制度,规定工作15年以上,男满55岁,女满50岁的环卫工人,退岗后单位按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发放离岗养老费。这个标准虽然很低,目前每月只有不到300元,但已有5名离岗环卫工人享受了这个待遇。 

    (三) 

    记者了解到,为了贯彻《劳动法》的施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早在1999年就出台了《关于临时工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中规定“《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应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同时规定“关于临时工养老保险费缴纳问题,当地的规定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国家规定执行”。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尽早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同时,为环卫工人办理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保,这是用工单位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责任。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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