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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已实施月余 三变化考验交强险理赔服务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24日 07:07
    交强险已实施月余,这个旨在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险产品,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对机动车辆保险产品购买习惯的同时,也考验着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如何做好交强险的理赔工作成为各保险主体的新课题。

    交强险在哪些方面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呢?

    一、赔偿原则变化带来的影响

    传统的商业机动车保险在赔偿方面采取了“过错原则”,即依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影响,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则采用全新的赔偿原则,即“无过错原则”,具体体现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划分中列明了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这显示出了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在赔偿原则上的本质性区别。此外因为赔偿原则的不同,赔偿计算也随之改变。更重要是车辆使用人及保险从业人员传统理赔思维的转变,需对交强险制度设立目的及“无过错原则”的概念充分理解。

    二、网上理赔系统变化带来的影响

    据了解,几乎所有的财产险保险公司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理赔单证的E化,均根据各自的产品特点设计开发了自已的网上理赔系统。然而随着交强险的实施,保险公司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力,重新开发与交强险相对应的网上理赔系统,该系统相对于完善的传统商业险的理赔系统而言,开发的时间较短且各项功能尚未成熟,势必存在各种不完善之处,从而增加案件了处理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理赔时效。

    三、工作内容增加带来的影响

    交强险的理赔工作流程中增加了涉及人伤抢救费用的垫付/支付及追偿等环节,新环节的增加导致了理赔工作量及工作内容的增加,其中包括全新的垫/支付操作、追偿操作以及具体追偿方式、手段和追偿成本的重新设定等内容,这些新的环节和工作内容尚需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逐步进行摸索与完善,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理赔服务工作的压力。

    据了解,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案件还不多,交强险对理赔工作的影响并没有充分的体现,随着交强险业务的增加,理赔案件数量也会增加,交强险实施后给理赔工作带来的影响势必突显。如果要实现“要以交强险制度实施为契机,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坚持规范诚信经营,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的要求,须对交强险的实施给理赔工作的影响给予足够的认识,交强险理赔服务水平的高低才是对各保险公司真正的考验。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