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于近期预披露了IPO招股书申报稿,拟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这也意味着,东方证券长达13年的上市计划终于看到了曙光。根据公司预披露信息显示,东方证券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10亿股。据测算,若公司以估算价7.09元/股顶格发行,其募集资金或超70亿元。
东方证券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道,公司面临管理与合规风险。东方证券称,如果缺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或者现有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证券公司将无法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法规,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能保证完全避免因业务人员开展未经授权的业务、欺诈行为、交易指令输入错误等操作差错和主观不作为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和违规风险。
本公司虽然制度体系健全,已建立了较为严密的自控与他控相结合的内控体系,并注重信息技术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但是,由于管理风险涉及到各个业务类别及不同层级等方方面面,而且牵涉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以及控制活动等复杂的流程,因此,公司可能会在个别方面与环节发生纰漏,出现一定的风险。由于公司业务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据、信息难以保持持续的准确和完整,管理风险的政策和程序也存在失效或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且任何内控管理措施都存在固有限制,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识不够和对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风险。
公司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还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公司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此外,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员工道德风险相对其他行业来说更突出,若公司员工的诚信、道德缺失,而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受到损害,甚至给公司带来赔偿、诉讼或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