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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研发投入“不给力” 近三成营收勾稽有异常

2019年06月17日 22:22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刘杰

  兴欣新材不仅在研发投入上“不给力”,科创能力不足,并且有近三成的营收勾稽异常。如此来看,其不仅带病冲击科创板,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也存在疑点。

  兴欣新材此次闯关科创板前路难测,整体来看其招股书中存在诸多问题,此前《红周刊》刊发的题为《兴欣新材关联采购价格高 采购数据勾稽异常》的文章中提到,其向关联方高价采购原材料的合理性存疑,并且其总体采购数据与存货、现金流均存在勾稽异常。除此之外,《红周刊》记者进一步研究其招股书发现,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兴欣新材研发投入也不给力,更为可疑的是,其营收也同样存在勾稽异常,因此其收入的真实性存疑。

  研发投入“不给力”

  兴欣新材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环保新材料、聚氨酯材料、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包括哌嗪系列、酰胺系列、氢钠等。其中,哌嗪系列为主打产品,报告期内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9.63%、81.32%、77.68%。不过其主打的哌嗪系列产品却并非独家生产,其中国内生产类似产品的厂家就有巨晶化工、合汇化工、赢创特种、国邦药业等诸多大型公司;境外生产厂家则有在纽交所上市的陶氏化学公司,西欧的巴斯夫、阿克苏、德国赢创工业集团等,市场竞争比较激烈。

  产品不具有独特性,市场竞争又如此激烈,那么增加研发投入,不断创新,推出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就显得十分重要了,然而,兴欣新材在研发投入上却似乎有些吝啬。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4亿元、2.43亿元、3.02亿元,同期研发投入金额为903.2万元、868.78万元、976.94万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为4.23%、3.57%、3.23%。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兴欣新材虽然营收实现增长,但是其研发投入却跟不上节奏,不但投入金额并不高,而且投入占比还在逐年下降。这样的研发投入着实"不给力",相比诸多的科创板申请公司,可谓是"小巫见大巫"。

  不愿掏腰包在研发上狠下功夫,使得兴欣新材的专利权相对较少。报告期内,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仅有12项专利技术,其中有6项还是实用新型专利。众所周知,不论是在申请难度、保护期限、还是专利本身的实用价值方面,实用新型专利都无法与发明专利相比,前者“含金量”要低得多。兴欣新材想凭这样的专利水平闯关科创板,对于追求“高科技含量”的科创板来说,就显得有点“寒酸”了。

  那么其研发团队实力又如何呢?据招股书披露,兴欣新材研发人员为24人,占员工总数的9.56%。从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来看,其研发队伍规模相对较小;从研发人员学历水平来看,其中仅有1名博士和3名硕士,可见其研发团队的整体学历水平也有待提升。

  舍不得在研发上下功夫,专利技术储备不足,研发团队实力又不强,兴欣新材的"科创"意味明显不足。

  实控人退出之谜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兴欣新材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过一次变更。李良超曾经是兴欣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百利发展持有兴欣新材97.9%的股权,2016年11月3日,百利发展将其所持56.9%的股份转让至叶汀,剩余4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该公司其他员工,至此李良超全身而退,实控人变为叶汀。

  而这次股权转让最让人难以理解的就是转让价格,在此次股权转让中,兴欣新材是整体作价8000万元转让的,而此前经上虞同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至2016年9月30日,其净资产评估值为1.07亿元,转让价格与评估值差额达2706.41万元,这也就意味李良超竟然折价25%将公司转让了出去,这又是为什么呢?

  对于低价转让控制权,兴欣新材在招股书中解释称:“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受让方叶汀、吕安春、鲁国富、吕银彪等为公司管理层,在本次转让前与实际控制人李良超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叶汀系李良超配偶的哥哥,其余受让方系上述人员共同的朋友。”而对于李良超退出,“李良超因自身投资战略调整,有意出让公司股权以回笼资金”的简单理由。

  令人不解的是,2006年7月,李良超因看好兴欣新材的发展选择入股成为实控人,其后苦心经营十年有余,就在公司准备着手上市之时,却选择折价退出,这岂不是很奇怪吗?要知道,公司一旦成功上市,其价值可能增值数十、甚至数百倍,仅凭"投资战略调整"、"回笼资金"的理由恐怕无法解释清楚。

  资料显示,2017年12月兴欣新材完成了一次增资,由新股东璟丰投资认缴562.89万元、璟泰投资认缴285.69万元,约定增资价格为5.30元/注册资本,彼时兴欣新材的整体估值达3.35亿元,可见仅时隔一年,其整体估值较此前8000万元的作价,已经增长了3倍有余。而本次兴欣新材闯关科创板,在选择上市标准时,其参照公司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也就是说,兴欣新材一旦成功上市,其“身价”将超十亿,这样看来,其原实控人的退出就更显得蹊跷了,究竟是其投资眼光有问题,还是背后另有隐情就不得而知了。

  有意思的是,李良超退出兴欣新材后,在很长时间内仍然占用着该公司大笔资金。招股书披露,截至2016年末,李良超占用资金金额为1507.91万元。如果公司资金充裕倒也罢了,而事实上,兴欣新材当年也是捉襟见肘。2016年兴欣新材账面货币资金仅余1881.92万元,为报告期内最低。即使这为数不多的资金,也是兴欣新材巨额举债的结余,2016年该公司短期借款达9810.83万元,巨额借款使得公司财务费用高企,其中利息支出金额就高达605.47万元。

  兴欣新材本已负债不轻,却仍然被原实控人在较长时间内占用大笔资金,这给公司带来不小的压力。当年兴欣新材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达59.95%,而其招股书中2016年中欣氟材、飞凯材料、万润股份、永太科技、联化科技5家可比上市公司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仅为32.64%,兴欣新材高出行业均值近乎一倍。同时,原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的占用,无疑会使得公司增加更多负债,而过高的负债使得其偿债能力也处于较低水平,当年兴欣新材的流动比率仅为0.99,速动比率则只有0.55。

  招股书披露,截至2017年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本息均已结清,且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均参照一年期存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问题在于2016年,兴欣新材资金多为举债所得,要知道,短期借款的利率要比关联方资金占用所付的一年期存款利率高得多,既然原控制人当初股权都低折扣处理了,占用公司的款项为何不按照银行借款利息支付,却按照存款利息支付呢?在这种地方都算计小钱,那么其低价转让股权就更加令人生疑了。

  三成营收缺乏财务数据支持

  2017年、2018年兴欣新材的营收分别增长了13.86%、24.29%,而净利润则分别增长了18.01%和60.35%,公司业绩表现不错,那为什么原实控人却突然离场呢?带着疑惑《红周刊》记者进一步核算发现,该公司2017年、2018年营收数据的财务勾稽关系均存在异常,有三成以上的营收数据缺乏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持。

  招股书披露,2018年兴欣新材实现营业收入3.02亿元(如表),其中境外收入7128.19万元,该部分实行免、抵、退税因此不考虑增值税,而国内收入部分,由于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由17%下调至16%,因此,按月平均计算收入,前4个月采用17%税率,后8个月采用16%税率,推算出其含税营业收入约为3.4亿元。

  在财务勾稽上,营业收入应该会有同等规模与之相关的经营性现金流量的流入以及经营性债权的支撑,那么兴欣新材的情况又如何呢?

  从该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来看,2018年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一项为2.41亿元,剔除掉66.87万元的预收账款增加额,则与营收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入金额为2.4亿元,将其与上文核算的3.4亿元含税营收比较,差额达9960.77万元,这部分差额应体现为经营性债权的增加。

  那么,再来看其资产负债表。2018年末兴欣新材计提坏账准备前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93.41万元,令人震惊的是,相较2017年末其经营性债权不增反降,减少了135.52万元。一增一减之下,其经营性债权金额与理论应增加额之间的差异达1.01亿元,这也就意味着兴欣新材高达1.01亿元的营收没有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撑,要知道其2018年含税营收总额为3.4亿元,该部分占营收总额的比例达30%。

  不仅如此,其2017年的营收数据也存在类似异常。资料显示,2017年其实现营收2.43亿元,其中7943.01万元境外收入不考虑增值税,国内收入适用于17%的税率,估算出其含税营收达2.71亿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2017年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1.74亿元,剔除预收账款增加额100.24万元,并与含税营收相较差值为9839.44万元,该差值将体现为经营性债权的增加。而同期其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仅增加了592.45万元,这与理论值相差了9246.99万元,差值占当期含税营收的比重高达34%。

  当然,以上差异也不排除是因为其采用应收票据背书来支付货款导致,但是2017年和2018年其应收票据金额较小,分别仅为746.19万元、666.99万元。况且,若真存在上亿元的票据背书贴现行为,兴欣新材为何在招股书中对此只字未提?因此其营收数据很可能存在"水分",不排除虚增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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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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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研发投入“不给力” 近三成营收勾稽有异常

2019-06-17 22:22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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