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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岭创投大单模式落幕 网贷行业头悬两把利剑

2017年07月28日 09:56    来源: 人民网    

  国内老牌网贷平台红岭创投昨日宣告由其首创的大单模式“死刑”。总结红岭自绝大标之路的原因,无非是资金与运营成本高企导致利差收窄、借款人信用风险爆发、亿元级违约事件频发、不良资产的处置缓慢等因素。

  红岭创投的转型只是利剑悬顶的网贷行业缩影之一。金交所模式的叫停和债权转让模式的受限,正在逼迫行业良性退出。

  七重作用力“掐死”大单模式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主动宣告了自己一手开创的网贷大单模式的死亡,语气平淡,说要用三年时间将存量产品清盘。

  舆论大多将其视作大单模式的落幕。而事实上,这个已经运行了8年之久、定位更加倾向于“B2P”的老牌网贷,早在前两年亿级坏账频发时就已萌生退意,并在去年网贷限额管理办法出台后退意加深——然后在今年3月28日,停发一切超出监管限额的标的;停止增量4个月后,并于昨日宣布清盘存量。

  “之所以将清盘的时间定为三年,是因为我们最长的大额标的,将在2020年到期。”周世平说。另根据网贷之家的监测数据,截至7月26日,红岭创投待偿余额为192.06亿元,借款标数10617只。

  结合对周世平的采访和业界人士分析,总结红岭自绝大标之路的原因,无外乎以下七重因素:一是资金成本、运营成本、坏账覆盖成本三大成本走高,导致平台利差收窄,去年净亏损1.83亿;二是借款人信用风险爆发,比如红岭遭遇过的重复质押骗贷等数起亿元级违约事件频发,导致不良资产增加;三是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较为缓慢,目前红岭还有8个亿的坏账需要消化;四是红岭自曝过的企业内控漏洞频现;五是监管出台的网贷限额政策;六是监管叫停网贷与金交所合作模式;七是债权转让或受到限制。

  这七重作用力叠加,资产模式过重的大标平台受到的冲击会更猛烈一点。交易规模巨大的平台不在少数,例如有玖富普惠(1089.6亿元)、微贷网(1143.27亿元)、宜信惠民(1965.8亿)、网信普惠(1442.22亿)。

  红岭创投下一步怎么走,是业界焦点所在。据了解,最新进展主要有如下几点:红岭创投最快将于本月末或下月初宣布战略转型计划;四大会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已经进场半年之久,对红岭创投员工进行访谈,并对该司的战略转型进行评估;目前股东有100多人,周世平个人已经跟大多数股东签署回购协议;红岭的不良资产将来有两种处置方式:一种是清收,另一种是打包出售给不良资产处置机构。

  此前,红岭创投实现了中国首创的本金垫付、股债双投、自动投标等模式,影响深远。而关于红岭创投的转型方向,最新的说法还停留在红岭创投今年3月25日举行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周世平提出的“现在要转型做投资银行”。但让人困惑的是,在投行业务资格受严格监管的眼下,这一条路有多大可能性走得通?

  监管利剑斩断影子银行通道

  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网贷行业的交投还是很活跃,投资人与借款人双增,但截至6月末,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2114家,相比5月底减少了34家。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达到3795家。

  悬在这2000多家网贷平台(P2P)头上的利剑,有两把:一是被掐断的金交所通道;二是或受限的债权转让模式。

  第一,在金交所模式方面。随着网贷限额政策的出台,近年来多地区陆续成立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或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成了民间巨量非标资产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而金交所在不对资产进行尽调的情况下,却成了“增信“方。

  网贷之家又提供了一组很有价值的数据:截至7月6日,全国共有46家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在与金交所合作,并仍在发布金交所产品。据估测,目前传统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的累计规模约在1000亿至2000亿元,全部互金公司与金交所合作的累计规模将在万亿元以上。

  如果这个预测成立,也就是说,目前网贷行业的总交易规模里有大约20%的体量是借道金交所分流的。监管禁止互金分拆在金交所挂牌的产品,就是为了掐断这一“场外”通道。

  “其实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对于我们金交所就是一个通道业务。互金拿到资产,在我这边过一过,然后去分拆。其实纯走通道,我们是不赚钱的,有些平台到我们这备个案,就说自己挂了牌;有的就算真的挂了牌,我们收取挂牌总额千分之一费用,有的甚至只有万分之几的通道费用。这块就算停了,对于我们的影响也不大。”一位省级金交中心的总经理说。

  他还告诉记者,其实不是所有金交中心都有动力去做此类通道业务。“如果会员本来就很多,资产本来就比较充沛的,根本不会太有动力去做。所以要是掐断我们跟互金的合作,对我们有影响,但是不太大。对有些互金公司影响很大,比如我知道的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旗下的平台,大多数资产都是从金交所过去的。”该高管透露。

  第二,在由广东首提的、或许会被多地复制的债权转让模式方面,主要表现形式是:一是将债券转让给私募等超级放贷人或称专业放贷人,私募等投资人接受债权转让有时会通过平台股东等形式进入;二是在本平台的普通投资人之间转让,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同平台上其他投资者。

  现在网贷平台盛行的“集合理财”“智能投标”“债权转让”等服务模式,大多数都与债权转让有关。债权转让无疑将让债务关系复杂,而且扩大了资金池与期限错配风险。如果严禁网贷平台投资人债权转让得到严格执行,以后平台的资金池模式将不复存在,平台的资产只能与债权一一对应,将不能再赚取期限错配产生的利差。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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