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关系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民心工程,也是保障资本市场功能实现和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
正是秉承这种理念,中国证监会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放到最重要的位置来抓。回顾2016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可以发现,证监会紧扣投资者需求,围绕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求偿权等各项基本权利,在投保制度建设、投资者教育、权益救济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务实的、行之有效的举措,已成为监管工作的亮点,努力让投资者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今年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实现了哪些突破?具有哪些特点?下一步有哪些考虑?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以下简称投保局)负责人。
《证券日报》:近年尤其是今年以来,很多市场人士感受到,投资者保护越来越受重视。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如何看待投保工作?
投保局负责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今年4月份他再次强调:“要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期间,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守土有责,保护好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马凯副总理在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就提出了证监会工作的基本定位,即“两维护,一促进”,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证监会党委多次部署投资者保护工作,刘士余主席先后对投保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职责和使命所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如泰山”“要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与“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监管思路一脉相承、相互呼应,是资本市场牢牢把握“五个坚持”的核心内容,是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重要目标,是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价值所在。
正是基于这些要求,今年投保工作的一大特点就是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为指导,统领投资者保护工作。我们认为,投资者保护工作实质上是群众工作,如果不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很容易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腐败的风气就会滋生蔓延。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尊重投资者、爱护投资者、服务投资者、一切为了投资者”的初心,努力使投资者保护工作让投资者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增强投资者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证券日报》:2016年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一大亮点,是在制度、机制上取得了很多创新和突破。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投保局负责人:投资者保护工作要迈上新台阶,制度先行是关键,是抓手。今年以来,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求,我们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多元化解纠纷、持股行权、支持诉讼、教育基地建设和先行赔付为着力点,不断推进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时,明确了经营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的监管措施与罚则,弥补了制度空白,对违反适当性管理的行为依法从严全面监管。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通知,实现了投资者保护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增强了调解的效力和权威性。由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持股行权和支持诉讼,创新投资者行权维权方式,强化上市公司通过股东自治规范公司治理,示范引导中小投资者依法积极行权维权。通过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和投资者网站,使投资者教育更加制度化、专业化、便利化,全面覆盖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的投资者。
此外,我们还探索先行赔付补偿投资者损失新机制,完善投资者赔偿制度。截至目前,市场上已有三起经营主体主动承担民事责任,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案件。在发行制度、退市制度改革中完善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制度,推动修订《证券法》,建立投资者民事赔偿的专门制度。在投资者诉求处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畅通诉求处理渠道。稳妥推进12386热线优化和直转试点,强化经营机构投诉处理首要责任,提高热线投诉处理效率。
《证券日报》: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还有哪些特点?
投保局负责人:好的思路,好的制度,关键还要有好的落实。今年,证监会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为主线,以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和督查督办为手段,在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深化投资者教育、优化投资者服务、强化投资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真抓实干,主动作为。
以专项督查为主线,推动各项工作提速落地。按照国务院要求,2016年证监会重点督查国办《意见》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对投资者保护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情况分类提出要求。对任务已完成的督促继续巩固成果,持续做好做实;对已有基础正在推进的,督促尽快拿出阶段性成果;对落实中存在困难和难点的,积极协调相关部委抓紧解决;对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重点督促抓紧时间整改,尽快保质保量完成。专项督查任务的圆满完成,有力促进了各项监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以宣传为载体,增强工作渗透力和效果。宣传工作已成为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本着业务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的原则,围绕投教基地授牌、私募基金风险防范、证券期货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试点推出、适当性管理办法发布、债券投资者教育等内容,组织开展了5次专题宣传,动员了系统单位、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各方资源全方位参与,通过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系统网站、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宣传渠道,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解读、宣传,引导市场和投资者正确认识、准确理解投资者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渗透力和效果。
以监管中心任务为抓手,开展投保专项活动。投保局与业务部门共同围绕监管中心工作联合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是今年投保工作的显著特点。针对近年来私募和债券领域面临的风险状况,投保局会同私募部、债券部、基金业协会分别组织专题活动,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合作,投保局负责统筹协调,业务部门负责业务把关,协会开展自律检查,共同编制风险提示词条、典型案例和投资者问答,普及相关知识,强化风险提示,得到投资者的认可。
《证券日报》:您刚刚提到制度创新,这其中,《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发布颇为引人关注。管理办法如何体现对投资者的保护?
投保局负责人:12月16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市场统一的适当性管理办法,是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建设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通行做法,是衡量投资者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尺,也是投资者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在总结借鉴境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并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这是证券期货市场第一个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章。在此之前,适当性相关要求散见于各市场或业务法规和自律规定,市场经营机构适当性义务不明确,缺乏统一清晰的监管底线要求和罚则。《办法》首次对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和经营机构义务等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明确了违反适当性义务的监管措施与罚则,使违反适当性管理行为的处罚实现有法可依,从制度上督促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时主动控制风险,承担起“卖者有责”的责任。投资者保护制度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证券日报》:我们注意到,今年证券市场上有一个新角色表现活跃,那就是中证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中小投资者主动行权和支持诉讼,这种新机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投保局负责人:启动持股行权试点和支持诉讼,是投资者行权维权方式的一个创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机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后,以普通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示范引导中小投资者依法行权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这是证监会加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和积极探索,是通过股东自治方式将“保护投资者权益”转变为“投资者主动维护权益”的新举措。
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已针对柘中股份等177家上市公司在中小股东投票机制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送股东建议函,提出建议380条。153家公司回函表示采纳建议,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另外,投资者服务中心分别参与了*ST恒立等3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现场行权,积极行使质询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同时,证监会首次通过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投资者服务中心已代理匹凸匹、康达新材2起维权案件,相关案件正在法院审理阶段,取得良好维权效果。
《证券日报》:首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今年正式授牌,这批基地目前运行情况如何?
投保局负责人:面对近1亿的中小投资者,如何为他们提供便捷的、专业的、公益性的、富有效率的教育服务,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打造公益性、一站式的投资者教育服务场所,是我们在投资者教育方面平台化、机制化的探索和创新。我们以教育基地建设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去年从144个申报主体中评出13家首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今年进行了正式命名和授牌。今年以来,实体基地共服务社会公众8万多人次,互联网基地总访客数达220多万人,浏览量850多万人次。各基地共举办座谈会、论坛、培训等活动2576场,发放手册、案例等文字性材料7400多份,制作视频、FLASH动画等产品200多个,提供法律咨询类服务260多次。
在教育基地调研时,一位投资者说,“以前想要学习金融知识、进行法律咨询、参加模拟交易,得反复查资料、打电话,有时还得交很多学费,现在在教育基地就能一起实现了,还不用花钱,给我们带来了很大实惠。”这反映了投资者对教育基地工作的认可和支持。下一步,将根据投资者需求和工作需要,启动第二批国家级基地及首批省级基地申报准备工作。
在抓好教育基地建设的同时,还针对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多渠道开展常态化风险揭示,制作并投放了大批投教产品。截至10月底,系统各单位组织召开投资者座谈会750多次,编制书籍、视频、游戏等各类投教产品1000多种,面向投资者开展培训720多次,在媒体发布投资者教育相关稿件740多篇,组织开展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190多次,组织市场经营主体开展现场宣传活动3万多次,向投资者发送警示词条、手机公益短信,受众数亿人。
投资者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既需要持续深入开展基础教育和风险教育,又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大局,对重点领域的投资者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教育。今年,围绕监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私募等专项投教活动,增强了投资者的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组织开展债券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债券知识和相关法规规则的普及和风险提示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证券日报》:有市场人士评价,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意见,填补了投资者保护与司法衔接的制度空白。这一试点目前进展如何?
投保局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与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6〕149号),这是证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2013〕110号,简称国办《意见》)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体现。《通知》在认可证券期货试点调解组织制度、明确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落实调解协议的督促程序、建立示范判决机制、确立在线调解方式有效性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大大提高了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的效率和权威性,为投资者提供了便捷、专业、多元的证券期货纠纷化解渠道。
目前已有20家证监局与辖区基层法院建立了对接机制;5家试点调解组织启动建设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探索创新小额速调等调解机制;除8家试点调解组织外,还有19家证监局建立了辖区调解组织,聘请调解员1555人,调解工作实现全覆盖;全系统举行了57场培训,5600多人参加。截至10月底,各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1603件,调解成功率70%,涉及金额约7100多万元。
《证券日报》:今年的投资者保护确实值得“点赞”。明年投资者保护将重点从哪些方面发力?
投保局负责人:总体来看,今年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我国投保工作起步较晚,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还存在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机制建设成效不够显著、先行赔付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与投资者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投资者的期盼是监管部门继续前进的动力和努力的方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永无止境,投资者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
明年,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指导思想,立足投资者需求,在今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推动适当性管理办法落地和实施,完善投资者诉求处理制度,制定投资者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指导意见。开展投资者赔偿救济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包括国家补偿、行政补偿、民事赔偿等多层次投资者赔偿救济体系。扩大持股行权试点地区和范围,进一步规范行权工作。加强投保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全国投资者状况调查和投保政策制度实施效果评估,加快建成投资者网站。研究推动设立全国投资者保护日,形成投资者保护品牌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如泰山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投资者保护重于泰山。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2016年,投保基金公司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投资者保护工作重要精神和证监会工作部署,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经验,积极发挥“一体两翼”作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有效维护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监测证券公司风险、主动征集投资者意见参与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多途径投资者维权、认真解决投资者诉求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本报对此专访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
《证券日报》:贵公司发布的交易结算资金数据中陆续增加了新业务数据,请介绍一下在维护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监测证券公司风险方面的情况。
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监测证券公司风险是有效维护投资者资金安全、预警潜在风险、维护投资者根本权益的重要举措。2016年进一步增加了监控的广度和深度,第一次实现了对场内外投资者资金安全监控的全覆盖。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个别公司出现的操作性、技术性风险等被监测预警并得到了及时的处理,没有发生严重的资金安全风险,很好地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另外,今年在继续完善资金监控的同时,定位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四类风险,监测证券公司个体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探索构建证券公司风险的监测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拓展监控范围,探索构建全面资金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在前期逐步将沪深交易所场内证券交易、股转系统、融资融券、股票期权、沪港通等所涉及的投资者资金纳入监控范围的基础上,2016年增加了对柜台市场、报价系统、贵金属市场、深港通等投资者资金的监控,第一次实现了对场内外投资者资金安全监控的全覆盖。
二是严格预警提示,强化核查处理。投保基金公司探索建立了监控预警和派出机构核查处理的有效工作协作机制。自2012年系统上线试运行以来,投保基金公司根据监控差异的分析判断,按照预警标准向监管部门推送预警信息,监管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对证券公司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证券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分类采取监管措施。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努力,证券公司的资金安全防范意识和合规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从监控预警数量和涉及证券公司家数来看,呈现逐年减少趋势。
三是定位四类风险,探索构建证券公司风险的监测体系。为切实履行国务院授予的监测证券公司风险职责,我公司深入贯彻落实相关精神和要求,基于前期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经验,结合本轮股市异常波动期间的证券公司风险现状,系统梳理了境内外证券公司风险监测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探索由客户资金安全的合规风险监控向流动性、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监测拓展,初步构建起综合性、预防性的证券公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了证券公司风险的指标化、数量化和集成化,通过“监测识别、量化评估、预警提示”,揭示出证券公司各类风险和行业总体风险水平。同时,利用现有监测体系,开展了证券公司行业跨年度和月度风险监测,较为直观、全面地反映出行业风险现状和突出问题,使得行业风险“看得见、讲得清、写得明”,使风险从模糊走向透明。
四是形成专项报告机制,促进完善政策制度。我公司及时研究分析涉及投资者资金安全的重大问题和行业共性问题,以专报的形式报送监管部门,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根据投保基金公司的建议,监管部门相应出台和完善了部分政策和制度。
《证券日报》:贵公司之前担任了万福生科和海联讯专项补偿基金的管理人,近期又挂牌了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这是落实帮助投资者实现多渠道维权的重要内容,目前有三方面工作。
一是探索先行赔付解决机制,及时高效对受损投资者予以赔付。在总结万福生科、海联讯投资者利益赔付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今年公司继续做好担任专项补偿基金管理人准备,如有需要,将继续秉承中立立场,专业尽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扎实推进证券纠纷调解试点工作。公司被高法和证监会选为8家试点调解组织之一,印发了《公司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公司证券纠纷调解规则(试行)》以及《公司证券纠纷调解员守则(试行)》三项制度,以规范调解工作的流程及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调解员的行为守则。成立了证券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作为调解工作的领导机构,选聘了18名相关专家作为第一批调解员。挂牌了证券纠纷调解中心,适时启动“一对一”调解工作。
三是行政和解金赔付。国务院批准建立证券市场行政执法和解制度,公司依法管理行政和解金,目前制订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做好了准备工作,如果有行政和解的案例出来,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偿付,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日报》:贵公司近年在收集投资者意见反映投资者诉求方面做了很多努力,请问最新的进展如何?
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我们致力于多渠道多维度征集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使投资者参与到制度建设、规范市场、权益保护中来。在近几年不断探索和积累的基础上,2016年,公司探索搭建了“五维信息采集体系”,从多主体、多内容、多渠道、多方式、多频度五个维度,广泛采集分析相关信息,使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意见、诉求及时传递到监管部门,实现“下情上达”, 为监管决策提供参考,共同参与到市场建设中。比如总结12386热线中投资者关心的常态、典型及突出问题,真实、准确、及时地向监管部门反映,意见建议受到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比如投资者意见较为集中的上市公司停复牌问题,新股发行中有关“取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等问题,监管部门及时研究,在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并吸收投资者意见。
《证券日报》:贵公司通过12386热线为投资者解决了很多诉求,请介绍一下2016年的情况。
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12386热线是投资者提出建议反映诉求的重要渠道,公司力求通过热线切实帮助投资者解决实际问题。2016年着重提升了公司在热线前端解决投资者诉求的能力。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投资者对12386热线满意度指数为70.88,高于50中性值,说明投资者对12386热线整体满意度较高,调查中表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投资者合计占比仅为2.84%。
一是不断提升热线团队知识水平与服务能力,对于受理范围内的问题,明确口径快速答复。截至11月30日,共修改知识库内容1762条,培训话务员385次。对于市场业务类问题,转至法律顾问作答,再由专人审核;对于政策类问题,转至监管部门研究后回复投资者。
二是建立投诉双重回访机制,帮助投资者完善要件标准,提升投诉的可办性和解决率。截至11月30日,今年12386热线业务受理总量共119201件,其中由公司在热线前端直接办结112402件,占比94.3%;转监管部门办理6799件。
三是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截至11月30日,投资者主动向热线反馈为其挽回损失金额已达1500万元,另有上百位投资者,主动来电对热线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出感谢,投资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证券日报》:贵公司在往年发布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之后,今年又发布了《2015年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状况报告》,请问是在研究更多主体的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状况吗?
投保基金公司负责人:是的,我们在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评估评价体系,以期呈现整个市场的投资者保护状况。2016年主要做了这样几项工作。
一是完成市场主体投资者保护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工作。以投资者享有财产安全权、服务教育权、监督投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偿权等权利为出发点,创造性地设计完成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取值量化标准,并完成了论证。同时自主开展市场主体电话畅通情况专项调查、上市公司网站建设及信息披露调查、公募基金网站适当性管理调查、指标体系权重调查、市场主体投资者保护状况专项调查,形成了较为符合投资者保护工作实际需要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对科学的指标权重。
二是稳妥推进评估评价工作机制建设。成立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者保护等子报告编写小组,构建了论证机制,形成体系合理、市场认同的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
三是完成了三个主体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15年度A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和《2015年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状况报告》、《2015年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其他相关报告正在进行中。
投资者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今后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证监会关于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秉承“公正、专业、尚德、奉献”的核心价值观,踏踏实实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真心关切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专访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投服中心:寻求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新路径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今年以来,在证监会投保局的统筹协调下,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不仅持股行权、纠纷调解、证券支持诉讼等业务打开局面、形成影响。
投服中心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投服中心主要通过事前持股介入公司治理、事中提供纠纷解决服务、事后证券支持诉讼等创新机制,以股东身份、市场角度、法律手段,助力实现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形成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新格局。
推出投资者保护新举措
《证券日报》:从市场反映来看,还有一部分中小投资者对投服中心并不是很了解,可否介绍一下投服中心的基本情况?
投服中心负责人:党中央、国务院对投资者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形成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一直是证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存在短板,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少、操作性不强,投资者权利行使和维护存在很多障碍。证监会从顶层设计和中小投资者实际需求出发,成立投服中心这一公益性维权和服务组织,就是完善监管政策、丰富组织体系,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重要举措。与证监会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交易所自律监管的职责分工不同,投服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以公益性“持有100股”的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秉持权威公正原则提供纠纷调解服务、通过法律手段开展诉讼和支持诉讼等。
《证券日报》:您刚才提到了行政监管、自律监管,投服中心与二者的关系是什么,如何定位?
投服中心负责人: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在事前事中事后履行依法从严全面的监管职责,交易所作为市场组织者履行自律监管职责,也是主要体现在事中事后监管。投服中心则是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事前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事中发挥调解作用,向中小投资者倾斜,化解市场各类型纠纷;事后通过股东诉讼或支持诉讼,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尽管事前事中事后的流程环节类似,但是针对上市公司公司治理难题,投服中心的工作角度、手段和途径,完全不同于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因此,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投服中心填补了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和市场保护的短板和空白,以新的机制和手段推动中小投资者保护迈上新台阶,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秩序的优化和完善。通过落实法律保护、助力监管保护、支持自律保护、践行市场保护、提升自我保护,形成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新格局。
创新中小投资者保护实现路径
《证券日报》:从三项具体业务来讲,首先持股行权试点以来取得了哪些效果?
投服中心负责人:投服中心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持股行权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11月30日,投服中心已持有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3个试点地区543家上市公司股票。近一年来,通过发送177家股东建议函,3次参加股东大会和现场行权,参加狮头股份、梅雁吉祥等10场媒体和投资者说明会,针对万科宝能股权之争、一汽轿车违反承诺、雅化集团公司章程修订、慧球科技公司治理混乱、格力电器发行股份购买银隆新能源事件等5次公开发声等举措,持股行权工作点面结合、由点带面已在试点区域全面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选择市场热点难点,聚焦争议点,是投服中心选择行权对象的原则。
资本市场涉及上市公司的相关问题繁多、大小不一,不可能面面俱到,选择热点难点焦点和重大问题行权,可以扩大影响力和行权效果,其目的是发挥示范引领、唤醒启蒙、树立标杆的作用,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每次行权,投服中心都发扬专业精神,整个行权过程可以概括为认真准备、深入研究、提问专业、论据充分、论证有力,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不仅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认可,同时节约了行政监管资源,减轻了行政监管压力。例如,153家上市公司回函采纳建议,70家已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3家上市公司终止了重组,1家公司修改业绩补偿方案。
《证券日报》:纠纷调解工作有哪些工作亮点?
投服中心负责人:纠纷调解工作是投服中心较早开展的业务。今年以来,以创新调解机制为基础,以提升调解能力为重心,在构建全国性全市场调解网络、组建兼职专家调解员队伍、开展诉调对接、创新调解机制等方面均取得了突破,形成了纠纷调解工作新的亮点。其中,小额速裁机制更是获得了广泛认可。这一机制是投服中心在借鉴德国银行业5000欧元以下纠纷速裁程序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的制度,不断探索推出的。它不仅为纠纷解决和投资者从速获得赔偿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而且提高了市场纠纷化解的效率。今年以来,小额速裁机制先后在北京、四川等6地成功试点推广,小额的界定从年初的5000元升级达到5万元。截至目前,包括小额速裁机制案件在内,投服中心登记纠纷2944件,正式受理各类纠纷案件986件,调解完结550件,调解成功531件,其中,今年受理纠纷783件,调解完结347件。调解成功率达95%,涉及争议金额2.37亿元,其中单起最大涉案金额为5000万元,投资者获得赔偿金额达3630余万元。
《证券日报》:匹凸匹和康达新材两家上市公司证券支持诉讼案件进展如何?下一步在证券支持诉讼方面有何打算?
投服中心负责人:针对匹凸匹信息披露违规、康达新材造假上市两个案件,投服中心一共支持全国25名中小投资者,向上市公司实际侵权行为人提起了证券支持诉讼,共计要求索赔265万余元。7月20日,投服中心提起匹凸匹证券支持诉讼,案件目前处于公告送达阶段,将于不久开庭。8月10日,投服中心提起康达新材证券支持诉讼,上海一中院已于10月份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庭审结果。匹凸匹证券支持诉讼案件,是证券期货市场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是我国证券市场支持诉讼制度建设的“破冰”之举。投服中心接受委托为中小投资者打官司,案件着重向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直接责任人追责,客观上警示上市公司董监高管勤勉尽责,让违法主体付出应有的代价,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下一步投服中心将进一步完善证券支持诉讼制度规则,重点突破典型案件、总结经验形成模式、扩大范围形成影响,积极呼吁推动人民法院判例适用试点工作。
《证券日报》:您如何评价投服中心上述三项创新工作?
投服中心负责人: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纠纷调解、证券支持诉讼等工作是从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救济的现状出发,改革创新、服务大局,研究出一套适合我国资本市场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和实现路径。虽然取得了成效,但是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资本市场散户占绝大多数的格局长期不变、中小投资者自身行权维权意识淡薄,党中央国务院和证监会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等客观因素决定了投服中心的工作前途大有可为。
2017年扎实推进
投服中心“1+6”建设
《证券日报》:从媒体角度来看,2016年投服中心的工作可圈可点。2017年投服中心有哪些重点工作计划和内容、创新做法和机制安排?
投服中心负责人:2017年,投服中心将坚决按照证监会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抓学习、带队伍、强管理、凝共识,全体干部员工要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努力形成新的、良好的工作局面。2017年投服中心重点工作安排是“1+6”。简单说就是以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这“1”核心为统领,重点抓好全面铺开持股行权工作、积极推动初步建成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组织、重点突破股东诉讼和支持诉讼、建成中国投资者网站公益服务平台、形成投资者教育特色品牌和全面加强中心内部管理等“6”项工作。
投服中心:寻求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