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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导股份透过委贷曲线拿地?

2016年12月13日 16:34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惠凯

  “波导手机,手机中的战斗机”,在多年前国产手机占有率第一的波导股份近年来发展坎坷,手机业务萎靡不振,公司主要收入变成了靠委托贷款收取的高额利息。这也带来了新的经营风险,波导股份借出的资金多次出现偿还危机,同时也有债务人指责波导股份低价吞掉其作为抵押的地产资产。

  委托贷款业务成救命稻草

  波导股份前身是宁波奉化市波导有限公司。2000年,波导股份登陆深交所,公司主要从事电子通讯产品、通讯系统、计算机及配件、现代办公设备和太阳能电源的研究开发、制造、维修,主要产品有移动电话、系统设备等。

  在功能机时代,波导手机风行一时,“波导手机,手机中的战斗机”等广告语被口口相传。2003年,波导手机销量突破1000万部,超过摩托罗拉、诺基亚,成为当时国内手机市场的销量冠军。2004年,波导成为首家累计销量突破3000万台的国产手机品牌商。从上市到2004年的5年间,波导股份年营收从9.34亿元增至108.14亿元,业绩增长之速引领国产手机方阵。

  但随着智能机时代的到来,包括波导手机在内的国产手机出现集体困境,而波导尤甚。从2005-2011年,波导股份营收规模连续6年萎缩。2015年,波导股份总营收19.11亿元,不及10年前的1/5。其间,波导股份两次被ST,濒临退市边缘。最近几年,波导股份每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徘徊在4000万~7000万元之间。

  在主业疲敝不振、转型不力的情况下,波导股份管理层策划了一条新财路,他们将公司账面上的现金作为信贷资金,放贷图利。以波导股份与淮安弘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弘康房地产”)为例,后者2011年从波导股份借入5000万元,2011-2014年的年利率分别为18%、15%、15%,波导股份那三年实际获得利息收入分别为736万元、760万元和356万元。2011年时,波导股份当年对外委托贷款产生的收益为2257万元,净利润为1620万元,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委托贷款收益的话,波导股份实际为亏损。

  不过,五矿信托的一位人士向《红周刊》记者表示,15%的年化利息率要远高于银行贷款,收益越高也意味着风险越大。记者也发现,波导股份的多笔委托贷款出现了偿还问题,其中以波导股份与弘康房地产的纠纷最为典型。

  “贷”出来的纠纷

  2011年4月,波导股份与弘康房地产达成借款协议,经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形成委托贷款,波导股份向弘康房地产发放5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18%,期限自2011年5月13日至2012年5月13日。弘康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弘康兴旺角一期项目中建筑面积为7637平米的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李先华、卞慧芳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以其所有的弘康兴旺角一期项目中建筑面积为2016平米的商业用房提供连带担保。天眼查数据显示,弘康房地产的股东为李先华(实缴出资1700万)和卞慧芳(实缴出资300万)两个自然人,其中李先华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2年7月,波导股份与弘康房地产再次建立委托贷款关系,期限自2012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6日,贷款年利率为15%。弘康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弘康兴旺角项目中建筑面积为10827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共105套)作为抵押;2013年8月贷款到期后,弘康房地产、波导股份签订6个月的展期协议,期间波导股份提出追加抵押,并将追加抵押的房产抵押在刘友明名下;上述协议于2014年2月到期后,再次展期6个月。

  到2014年8月,这笔贷款到期时,在再次展期谈判中,双方就如何到期清偿多次互访磋商,于2015年1月签署会议纪要。而与此同时,波导股份又督促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提起诉讼。由于弘康房地产偿还困难,波导股份拒绝再次展期,并根据《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协议》,由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弘康房地产、李先华与卞慧芳提起诉讼,法院于2015年8月作出判决,要求弘康房地产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给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贷款本金5000万元、利息97万元。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有权以弘康房地产抵押的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李先华、卞慧芳承担连带责任;11月,波导股份委托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向杭州中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后者于11月24日发文、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红周刊》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波导股份,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抵押标的的拍卖目前在强制执行中。

  但一位接近弘康房地产管理层的张姓人士向记者表示,事情并非波导股份在公告中描述的如此简单。

  幕后隐情

  张姓人士表示:“2011年做第一次委托贷款时,我们和波导股份谈好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只是一个中间人。当时我们资金也比较紧张,但也向波导股份付出了不菲的咨询服务费用,并用一块1亿元多的商业地产项目作为抵押。到2014年,波导股份一边和弘康谈判、安抚弘康,一边又让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以委贷的名义来起诉。当时我们和波导股份的展期谈判有会议纪要,但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材料不认可。弘康房地产又去浙江省高院上诉,然后又被驳回。”

  他说:“去年8月杭州中院作出裁定后,今年2月份,他们找了评估公司来评估抵押地块。我们最初跟波导股份抵押的价格是1亿多。而且2015年10月上海高院曾组织过对我们同一块地的商业地产进行评估,当时评估了9950多万,每平米不到1万元。你知道杭州中院今年1月份找来的评估方评估了多少钱?10827平方米才评估了4620万!后来我们也提出要重新评估。”

  记者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0日10时至2016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上房产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2957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就此,记者也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了波导股份董秘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当初弘康房地产提供抵押的105套房产抵押率在5-6折之间,当年是满足5000万元的抵押要求的,由于弘康房地产违约,目前抵押标的正在强制执行中,由于是整体挂牌转让,“价格多少还不好说”,如不足5000万元,还会追究连带责任人的代偿责任。

  张姓人士还质疑:现场应该是两个专家到场,但实际上只来了一个人;据他了解,评估报告上签名的3个人都没有评估资质(依据《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取得《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证》)。“我们现在要求重新组织评估、听证,而且我们也提供了抵押标的周边的其他地块的资料,每平米价格都是1万多。”

  他还提到,2013年8月签署展期协议时,在办理追加抵押手续的过程中,波导股份提出将追加抵押担保的1933平米的房产抵押在刘友明名下,刘友明未实际出资,约定此借款为委贷5000万元的组成部分。“马思甜(波导股份董秘)当时介绍,刘友明是波导董事长徐立华的夫人的兄弟。上市公司作为债权人,相应抵押房产理应抵押在委贷银行名下。但上市公司未就此做出公告,这样做是否侵犯了小股东的权益?”

  该人士还指出,在杭州中院审理该案件时,尽管起诉主体是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但当天代理出庭的律师却是波导股份的法律顾问方坤富。记者查询到,方就职于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在波导股份的法律纠纷和公司治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包括波导股份与滚石国际手机铃声著作权诉讼案,为波导股份与南汽集团汽车并购项目、波导股份并购宁波神马汽车项目出具法律意见等。

  因此种种,前述人士认为,“波导股份的真实目的是要把我们的资产吞掉,而且他们的目的也快达到了”。

  记者从弘康房地产获得的资料也显示,弘康房地产曾与波导股份在2011年4月签署了一份《咨询服务协议书》,弘康房地产聘请波导股份为公司融资顾问,2012年7月再次建立委托贷款关系的时候又续签了该协议。作为报酬,弘康房地产支付给波导股份25万元/月,一共支付咨询服务费673万元。《红周刊》记者查询波导股份历年年报,该笔收入并未单独列示。

  该人士向记者表示,弘康房地产已经在10月底就波导股份的行为向宁波证监局投诉,宁波证监局已经联系到弘康房地产要求补充材料。

  事实上,波导股份的委托贷款对象中出问题的不止弘康房地产一家。2015年8月,波导股份一纸公告揭露,2014年1月,波导股份、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与福建家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福建家景”)签署《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向福建家景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14%,期限自2014年1月27日至2015年7月27日。随后该笔贷款发生偿还困难。值得注意是,福建家景以其持有的福建潮音岛项目建筑面积为10064平方米的33套别墅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借款公司股东薛小云提供连带担保。截至2015年12月底,5000万本金尚未收回,随后波导股份将连带担保人薛小云告上法庭。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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