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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壳”“炒壳”有望降温

2016年09月12日 09:19    来源: 深圳商报     陈燕青

  在征求意见近3个月后,上周五下午证监会修订一系列重大资产重组规则,新规即日起实施。证监会细化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明确累计首次原则期限为60个月并延长股东股份锁定期。此外,根据新规,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停牌时间由不超过3个月缩短为1个月,而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也缩短为1个月。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利于规范和促进并购重组市场,同时将抑制资金对壳资源股的炒作,从长远看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蓝筹股估值的提升。

  延长新进股东股份锁定期限

  去年以来,中概股回归浪潮汹涌,如分众传媒借壳七喜控股,巨人网络借壳世纪游轮、盛大游戏借壳中银绒业、如家借壳首旅酒店,相关股票在消息公布后均暴涨,引发市场争议。今年5月,市场曾传闻监管层拟收紧中概股回归国内借壳,随后监管层表态正在研究相关问题,而如今号称史上最严“借壳新规”的管理办法终于出炉。

  此次主要修改的内容包括:一、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细化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明确累计首次原则期限为60个月。60个月的规定,不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重组以及其他特定行业情况。二、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延长股东股份锁定期,新进大股东锁定36个月,新进小股东锁定24个月,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三、强化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

  对此,东部一家券商投行高管表示,“监管层此举意在给资金炒作壳资源股降温,免得造成更大的估值泡沫。延长新进大股东的锁定期,使得一些希望通过重组注入资产、做高股价,从而利用一二级市场的估值差来进行套利的资金成本大增。此外,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均有利于遏制投机炒作。”

  北方券商投行人士则指出,新规主要从股本比例、董事会构成、管理层控制三个角度来明确控制权变更的判断标准,有助于抑制一些重组方采取类借壳等方式来逃避政策监管。此外,此前创业板和金融、创投类均不允许借壳,而监管层又进一步明确了并不适用于“60个月期限”,显示出监管层严限这类公司借壳的态度很坚决。

  数据显示,自6月17日证监会发布重组新规征求意见稿以来,已有12家公司的并购重组被否决,远远超过了过去半年的被否家数。此外,有超过40家公司主动终止了并购重组,由此不难看出重组新规虽然没有正式出台,但杀伤力已经显现。

  缩短停牌时间遏制虚假重组

  A股公司停牌时间过长一直备受投资者诟病。MSCI今年3月公告称,希望中国避免去年那种股市大规模停牌的情形再次出现。5月底,沪深交易所曾同时对外发布停复牌新规,严控停牌时限,加强对停复牌机制的监管,并指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而此次证监会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缩短为1个月。

  规定还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3个月内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应当在再次启动的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重点披露前次重组终止的原因,短期内再次启动重组程序的原因。此外,明确交易标的相关事项立项标准,包括环保、施工等无法在董事会决议前取得文件的,应该在披露中做出重大风险提示。

  “此举有利于提高并购重组的效率,”北方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缩短停牌时间将使得一些公司如果对重组把握不大时不会随便停牌,毕竟如果重组失败复牌后股价容易大跌。此外,公司披露重组预案后主动终止的可在1个月后重启重组,有助于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把握好并购进程,也有助于并购重组交易的活跃与达成。”

  证监会表示,各项新规施行后,将继续完善全流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重组上市行为,遏制虚假重组、“忽悠式”重组,促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对于新规对市场的影响,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对记者分析称,“监管层此举主要是为了规范并购重组市场,打击炒壳行为,引导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今年以来蓝筹股受到险资等各方资金的追捧,也反映了政策导向和产业资本的投资方向,新规从长远看有利于蓝筹股估值的提升。”


(责任编辑: 马先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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