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股民投诉国金证券二股东违规减持 增持承诺没有用?

2016年09月01日 17:46    来源: 新浪财经    

  近日,新浪财经股民投诉平台收到郑先生的投诉,被投诉者为 国金证券 及其二股东清华控股。郑先生指出,国金证券公司二股东清华控股在未完成增持承诺的情况下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涉嫌短线交易或虚假陈述,扰乱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郑先生希望监管机构作出评判,如果认定清华控股违法违规,及时作出监管措施,要求整改,并向投资者致歉,同时,自己保留向国金证券及清华控股提出索赔的权利。

  对此,国金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前,清华控股通报公司,其拟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在一定的时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10,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约3.63%),这是清华控股出于自身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安排;公司及时对外发布了相关公告。清华控股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其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现状做出任何改变,公司的日常运营一切正常。如有其他事项,公司将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公告。”

  新浪财经电话联系到四川证监局,相关人员表示:“该投诉正在办理中,办理完会有专人与投诉人联系”。随后新浪财经电话联系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被告知相关部门暂时没有回复,如有回复,两个月之内会联系投诉人。

  该事件曾在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频爽约 监管层软约束不断加码”一文中被提到。中证报采访了某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他对此表示:“从资本市场建设的角度来讲,对于承诺的履行肯定是强约束、软约束以及自我约束并存的。如果都是强约束的话,那么就会导致没有人敢作出承诺,最终不利于市场稳定。如果都是自我约束的话,就会导致大量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形存在,甚至滋生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就增持承诺而言的话,很难进行强制性约束,很大程度上属于软约束和自我约束的范畴。除监管层软约束,舆论监督,包括投资者‘用脚投票’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增持承诺也有一定约束作用。随着资本市场发展,自我约束作为一项诚信行为会越来越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所重视,这是一个渐进过程。”

  以下为郑先生投诉原文:

经新浪财经工作人员与郑先生沟通,现将刘先生投诉事件陈述如下:

 

  2015 年7月12日晚,国金证券公告称,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清华控股计划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 4427万元,所增持股份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不过,在未完成增持承诺的情况下,国金证券于今年8月21日公告称,清华控股计划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63%。8月22日国金股价大幅下 跌4.13%,而 海通证券 微幅下跌0.57%。

  郑先生认为上述减持计划是不合法合规的,遂于22日下午14:48分致电国金证券证券部想与董秘或者证代沟通,但是都推脱他们不在,只有一个女同志和其沟通说,这是合规的,因为去年的公告中并没有表明增 持的期限,而且清华控股也可以选择先减持后增持。

  郑先生对此质疑称,既然公告要增持,就是有约束力的,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资金困难才 可以毁约。如果增持公告没有约束力,那下次某个公司的二股东再乱发一次公告,要增持100亿,500亿,造成股价大涨,相关方伺机大肆套现,资本市场还有 公平可言吗?即使清华控股没有表明增持的期限,但是却恰恰约束了他们自己,自增持计划公告起,一直都应该是他们的法定增持窗口期,直至增持计划履行完毕,再满6个月,他们才有权利反向操作,卖出他们持有的股份,哪怕是清仓,也没有意见。照此,郑先生认为清华控股是涉嫌短线交易或者虚假陈述。

  郑先生称以上内容分别在8月22日和24日电话和书面投诉到上交所和四川证监局,迄今没有得到反馈。

  郑先生指出,因为个人不是法律专家,无法确定这个减持行为客观讲是否违规,所以希望监管机构作出评判。如果认定清华控股违法违规,就必须要及时作出监管措施,要求他们整改,并向投资者致歉。同时,保留向国金证券及清华控股提出索赔的权利。


(责任编辑: 关婧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