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表示,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主持人杜雨萌:最近一段时间,证监会每周五例会发布的各种案例和处罚成了周末最具看点的新闻报道,沪深交易所相继推出的市场监管动态也逐步引发市场关注。随着监管层面全面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这一“三监管”理念,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也将进一步落到实处,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也将不断夯实。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每周公布一批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情况,已经成为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的固定项目。《证券日报》记者通过梳理后发现,今年以来,证监会共公布了76宗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及内幕交易的案件数量较多,共有31宗,且都颇具典型性。
如8月5日证监会将宝莫股份一场获利丰厚的内幕交易详情公之于众。该案涉案金额相当巨大,处理力度也着实不小,罚没金额累计超过6000多万元,其中,涉案账户交易IP地址和MAC地址等均成为相关证据。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非常具有典型性,即利用“马甲”炒股。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利用再多的“马甲”,最终还是难逃被处罚的命运。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是大数据时代,各种信息都有记录,违规操作很容易被发现,“从个股内幕交易来看,处罚力度还是很大的,比如一个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可能罚60万元,但个股内幕交易可能罚几百万元。”
信息披露违法也是“重灾区”。《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后注意到,今年以来证监会通报的违法违规案例中,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而受到处罚的案件共有25宗。
如8月5日通报的案例中,2012年至2014年期间,上海绿新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王丹连续多次与上海绿新发生资金往来,累计金额超过两千万元,上海绿新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2014年3月28日,上海绿新与云南中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协议标的金额3.68亿元,占上述协议签订前上海绿新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上海绿新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绿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丹等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或3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公布的案例中,还包括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编造和传播虚假消息、在限制期内买卖股票等。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系列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也明确表态,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