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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控股权归属成疑:徐琪回归能否正本清源?

2016年06月24日 07:10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张 敏

  神开股份的控股权归属问题再次坠入迷雾。据了解,快鹿集团6月22日向外界透露,此前宣布离职的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徐琪回归,快鹿旗下子公司业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神开股份股权已经处置,且已经收到部分处置款。

  然而,业祥投资似乎并不认可上述股权转让,其认为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6月23日晚间,在回复深交所询问函时,神开股份表示,鉴于各当事方对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及后续履行存在重大意见分歧,业祥投资已申请司法介入,目前公司尚无法确认上述协议所涉及的权益变动事项,且上述事项将有可能引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并在有关事项明确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神开股份控股权之争

  神开股份今年4月1日起停牌,截至6月23日,公司已经停牌近3个月。

  据神开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祥投资位列公司第一大股东席位,持有上市公司13.07%的股份。业祥投资为快鹿集团子公司。快鹿集团在陷入兑付风波之后,转让所持有的神开股份股权成为公司完成兑付的资金筹措渠道之一。

  神开股份介绍,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业祥投资与多家潜在战略投资者进行了商谈,并与有意向的潜在投资者进行了多轮深入接触与磋商,相关各方就战略投资者的目标确定、引入方式、实施程序等进行了协调与论证,同时对于该事项中各方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财务情况、资产状况等进行了调研与评估。

  2016年6月13日神开股份收到以下三份协议:《宁波惠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顾正、王祥伟、袁建新等自然人、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宁波惠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业祥投资签署的《借款协议》以及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等自然人股东与业祥投资签订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据了解,2015年9月份,顾正等将神开股份15.004%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业祥投资。

  2016年6月17日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等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发函声明其已撤销对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行使作为神开股份股东的表决权。

  2016年6月14日上述协议当事方之一业祥投资向公司发函表示对于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提出质疑,于2016年6月17日发函表示对于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等自然人股东撤销表决权委托事项不予认可。

  6月21日,神开股份公告称,业祥投资已就其与宁波惠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惠佳”)及顾正、王祥伟、袁建新等自然人股东签订的相关协议,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业祥投资认为,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是由案外人徐琪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该《股份转让协议》未经原告股东会决议通过;且该《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严重损害了业祥股东方及相关第三方的权益。

  此外,业祥投资认为《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谷平的签字确认和业祥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应属无效。

  案外人回归

  值得一提的是,业祥投资所指的案外人徐琪于6月15日发布辞职信,辞去了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一职。在徐琪辞职的短短几天内,由其牵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受到了业祥投资的质疑和否认。

  然而,近日徐琪又重新回归神鹿集团,并成为上海快鹿事件管理处置委员会一员。据了解,在6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徐琪向外界表示,神开股权转让已于6月8日晚签署,目前11.4亿元处置款已入账,后续还有8.2亿元资金尚未到款。

  随着徐琪的回归,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是否还有效?神开股份的控股权归属何处?本报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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