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6月21日讯 (记者张忱)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发布《2015年年报》(以下简称《年报》)称,未来一段时期,将适时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QDII2)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
《年报》指出,中国将按照既定目标,继续坚持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可兑换、可自由使用程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包括:一是推动境内外个人投资更加便利化,适时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QDII2)试点,进一步提高国内居民投资海外金融市场以及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自由程度和便利程度。二是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开放程度。三是修订、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将资本项目可兑换纳入法制框架。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四是研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框架,推动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加强对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健全有效的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
在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展望部分,《年报》提出,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松紧适度,适时预调微调,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总需求管理,为结构性改革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保持适度流动性,实现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年报》指出,由于国内经济仍面临一定下行压力,同时供给过剩和供给不足并存,结构性产能过剩较为严重,价格走势总体保持稳定的概率较大。不过,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继续大跌的可能性较小,部分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人工成本、服务业价格等具有一定刚性,房地产价格上涨也可能向其他领域传导,加之居民物价预期并不稳定,使价格走势也面临一定上行压力。
在金融改革展望部分,《年报》指出,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金融改革开放措施,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包括培育市场基准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健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及央行政策利率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促进形成境内外一致的人民币汇率;落实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改革方案,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安排;扎实做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各项工作;继续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等。同时,不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