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险+期货”合作模式全面铺开的消息点燃了农险创新的一把火。尽管这种模式与传统的 农产品 价格保险相比有很大的创新,保险公司的风险也得到了有效分散,但专家认为,农产品价格保险尤其是针对周期性涨跌的价格保险应谨慎试点,避免出现巨灾的现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认为,我国应重点研究发展产量保险和农作物收入保险。
在农产品价格保险发展过程中,除了传统的价格保险,目前“保险+期货”的创新方式正在扩大范围。在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中介商,将农户的保费用于购买看跌期权,如果出险,赔付款也将来自于期货差价补偿,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一创新模式似乎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在我国农险发展过程中,目标价格保险是一个很重要的分支。传统的农产品价格保险在合同中约定了赔付价格线,若实际价格低于约定价格,保险公司就进行赔付。
赔付率过高甚至面临巨灾风险,正是价格保险一直难以做大的痛点所在,保险公司需要找到分散风险的途径。
从去年开始,陆续有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开展合作,开始了“保险+期货”的创新合作。在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承保农户的价格风险,同时在期货市场购买看跌期权合约,如果价格下跌,保险公司一方面赔付农户的损失,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将得到期货差价补偿,因此,风险得以分散。
据了解,目前,有12家期货公司的“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获批立项,包括9个玉米试点项目和3个大豆试点项目,主要覆盖了辽宁、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等玉米大豆的主产区。人保财险、安华农险、阳光农险、国元保险、大地保险等7家保险公司参与了项目。不过,记者了解到,尽管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但部分保险公司对这种新模式也还在探索之中,并未大量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