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控黑洞频现 推介材料被指造假 华鑫信托兑付“连环劫”
■本报记者 刘敏 北京报道
一场涉及1.6亿的信托产品兑付危机刚平息几个月,华鑫信托近期又陷兑付风波。
再次将华鑫信托拖入麻烦中的是其旗下的“鑫津6号”信托产品。据《华夏时报》记者调查,自去年12月起,华鑫信托“鑫津6号”出现无法如期兑付,截至目前,华鑫信托仅针对自然人投资者进行了兑付,而机构投资者仍未得到本息。
公开资料显示,华鑫信托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22亿元人民币。“正因为央企背景光环,我们才对其风控、尽职调查以及投后管理较为信任,依据其所提交的信托产品推介资料进行决策。但我们后期了解到,‘鑫津6号’项目的两个核心要素——融资方与担保方的实际情况与华鑫信托的推介资料严重不符。融资方实际负债远高于华鑫信托所提交的项目推介资料,担保方的担保总额与华鑫信托所披露的担保额度差距巨大。”一位不愿署名的信托产品投资机构负责人对记者如此表示。
尽职调查造假?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针对“鑫津6号”的有关质疑包括:推介资料与事实严重不符、未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信托专管账户监管形同虚设、同股不同权兑付等,其中核心焦点便是兑付危机后暴露出的风控黑洞。
该信托计划书显示,“鑫津6号”成立于2014年9月11日,期限731天(2年),共募集资金2亿元。该信托计划的融资人为熙正照明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为秦皇岛嘉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保证人为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熙正照明和嘉隆高科实际控制人均为爱新觉罗·英杰(曾用名张英杰),资金用于向熙正照明有限公司发放贸易融资贷款。
2014年7月起,在海沧资本管理人姜涛跑路事件触发下,作为河北最大担保公司的河北融投的“担保帝国”开始坍塌,多米诺效应持续发酵至今,不断有高层被带走调查的消息传出。而由河北融投担保的秦皇岛嘉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则面临破产,其涉及的担保金额至少在9亿元。今年2月,嘉隆高科实际控制人爱新觉罗·英杰被批捕。
公开信息显示,从2014年7月开始,相关媒体报道便陆续公开了河北融投兑付风险事件,但颇为蹊跷的是,在相关事件出现两个月后成立的华鑫信托“鑫津6号”产品推介书中,却对相关风险丝毫未提及。
“融资方公司有大量负债,共同还款人嘉隆高科除银行贷款数十亿外,另涉及信托、基金以及P2P、有限合伙、私募股权等方式发售的涉众类理财产品约36.5亿元。公司财务问题堪忧,实际负债60亿,而信托产品推介书显示融资方总负债仅为24.3亿。”“鑫津6号”投资机构的一位负责人称。
对于担保方河北融投,信托产品推介书当年的描述为“累计担保额200余亿元”,而实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河北融投担保余额是500多亿。
更令投资者生疑的是,虽然投资人在此信托计划中面临着难以兑付血本无归的处境,但华鑫信托自身仍有信托收入入账。在产品第一期成立之后,华鑫信托在2014年10月曾收到过融资人预付的1000万元利息,并在产品尚未募集完成的情况下当月就转为信托报酬。
兑付处置争议
据了解,经过数月维权,在“鑫津6号信托”机构投资者兑付问题仍无答复的情况下,华鑫信托开始对自然人投资者进行兑付,不同期限的个人投资者已分两批得到了华鑫信托的兑付,共计金额1.64亿元,兑付价格是按本金加年化3%的收益。但此种兑付安排随即引发更大争议。
对于造成机构投资者兑付方案无果的原因,华鑫信托新闻发言人解释称:“由于机构投资者的金额较大,第三方机构接受受益权的意愿并不积极。”华鑫信托并未透露机构投资者应得本息的具体数额。
此种解释立刻引来质疑:“之前我们作为机构投资者已表达了可以放弃全部收益,只要求返还本金,相对3%的收益,我们的条件显然更有吸引力,但接盘方不选择我们作何理解?说机构投资者的金额大不愿接盘更是无稽之谈,1.64亿都已全部接盘,我们的额度只有3000万,相比之下我们的份额要小很多,显而易见华鑫信托完全把机构投资者区别对待。”
在“鑫津6号”的机构投资者看来,所有的情况对投资人都不是透明的。此外,也有确切证据显示,个人投资者的款项并不是从受让第三方收取,而是从信托专管账号支付。
据该信托计划的投资机构介绍,截至目前,机构投资者依据信托合同规定权利查阅监管账户资料,华鑫信托拒不提供,致使信托资金的使用至今仍谜团重重。“我们认为很有可能是融资方已偿还了部分款项,只是被华鑫信托挪作偿付个人,而不是按信托合同进行同顺序兑付。”一位机构投资者称。对于该事件后续发展,本报将持续关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