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5日讯 湖南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中心支公司2014年12月虚列会议费75,640元,实际用于支付某银行郴州市分行按保险代理业务手续费比例计提的培训费用及其他费用。
湖南保监局认为,人保寿险郴州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年修正)第八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湖南保监局决定对人保寿险郴州中支罚款11万元。
(责任编辑: 马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