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实习记者 袁园
时隔两年多,SK海力士大火案的余波仍未平息。这场涉及9亿美元的巨额赔偿、被认为是国内最大一笔保险赔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财险)2015年偿付能力再次出现大幅下滑,实际偿付能力仅为816.48%,远低于预测偿付能力1831%。导致下滑的原因则是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的再保诉讼案。
据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因不满一审结果,现代财险已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本案尚处于二审阶段。
有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13年的海力士大火案的赔偿已基本尘埃落定,这场再保纠纷案是当时的遗留问题,涉及很多再保险方面的问题,涉案金额也折合数亿元人民币,无论是中华联合还是现代财险,都将对其年度净利润和偿付能力产生影响,因此双方对其十分看重,最终的判决走向十分关键。
0.44亿美元再保案始末
2013年7月,现代财险、人保财险、太保产险等五家公司共同承保了SK海力士的保险项目,其中现代财险占50%为首席承保人,该原保险合同于2013年8月1日开始生效,保险合同期限为一年。
依据现代财险披露的2013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将该大单中所承保份额的98%(即整个项目份额的49%)进行分保,自留部分仅占该项目的1%,中华联合财险为再保部分业务的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在接触再保业务合作的时间是2013年7月份,这期间双方就业务合作进行邮件沟通和前期邀约,在后面的时间里合作也在逐步推进。但就在合作还未完全落定的时候,一场变故突袭而来。
2013年9月4日,SK海力士无锡工厂发生大火,保险业估损达9亿美元,引发了迄今为止国内财险市场最大的一宗赔案。现代财险作为主要承保人,需对大火案进行理赔,但是现代财险和中华联合就再保险合同是否成立产生分歧。
现代财险认为,中华联合否认再保险合同成立,拒绝承担再保险责任。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中华联合支付其在再保险合同项下应支付的摊回赔款约0.44亿美元(预计总损失8.75亿美元的5%)、赔偿本公司遭受的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以及原告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用、其他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
作为另一方的当事人,中华联合在2013年年报中表示,该事项不是很可能导致其经济利益的流出,其与现代财险之间的再保分入合同不成立,故其无需承担该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也不打算与对方进行庭外和解。
富道博天的保险专家分析,在规模较大的财产保险业务当中,因为承保标的保险金额往往巨大,会涉及原保险和再保险,承保的流程会很复杂,对于合同生效、保费划缴认定等都有不同的规定,这很可能就是双方产生分歧的地方。
案件余波持续影响现代财险
作为SK海力士项目的首席承保人,在这场大火理赔案件中,现代财险的偿付能力受到了直接影响。
2013年末,现代财险的偿付能力出现大幅下降,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7.75%,仅为2012年的七分之一;2014年,现代财险通过增加注册资本,偿付能力回升到1839%。
不过,这些都只是短暂性的,现代财险的偿付能力并未得到根本改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据现代财险2015年年报数据,其2015年末预测偿付能力为1831%,实际偿付能力仅为816.48%,远低于预测偿付能力。
现代财险表示,偿付能力预测情况低于实际情况,主要是因为本季度认可资产的应收分保账款中与中华联合的应收分保账款,由之前认可转为非认可资产,导致本季度实际资本下降幅度较大。
如今,这场诉讼已经过去两年多,但是关于这个再保险合同的最终结果仍未水落石出。
2014年6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但庭审并没有宣判结果,法官要求原被告双方在五天之内收集并提交新的证据,择日开庭再审。
现代财险2015年年报称,2015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们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公司收到判决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公司与中华联合再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截至目前,本案尚处于二审阶段。
前述业内人士分析表示,此案涉及很多再保险方面的问题,涉案金额折合数亿元人民币,因此双方对其十分看重,最终的判决走向十分关键。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中华联合还是现代财险,这个诉讼都将对其年度净利润和偿付能力产生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