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对133家保险公司进行了信息披露核查工作。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各公司在其官网以及行业协会网站上披露的信息;二是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披露内容显示,此次核查发现四大问题,分别为应当披露的信息未予披露;披露的信息不符合要求;网站展示存在问题,以及未按要求备案,共涉及55家保险公司。
35家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未予披露,其中15家公司偿付能力信息披露不完整,分别为:泰山财险、和谐健康、安诚财险、中法人寿、长安责任、诚泰财险、珠江人寿、泰康养老、北部湾财险、信泰人寿、百年人寿、丘博保险、平安人寿、利安人寿、前海人寿;8家公司基本信息披露不完整,如国寿集团、安邦财险、安盛天平、中华财险、安诚财险、英大财险、中荷人寿、农银人寿。
另外,披露内容还指出有26家公司披露的信息不符合要求,8家公司网站展示存在问题,7家公司未按要求备案。
针对此次信息披露出现问题的险企,保监会要求,应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对相关问题的整改,并于5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中国保监会;同时,各公司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披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信息披露定期自查机制,认真查找信息披露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据介绍,随着保险监管改革的逐步深化,保监会还将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核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信息披露核查工作,继续加强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