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制图谢瑶
去年底爆发的险资举牌潮将问题矛头直指险企资产负债错配问题,为了防范行业风险,保监会上周出招整治万能险销售。未来,1年期万能险、分红险等拥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将在市场上绝迹。
□发布
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
保监会上周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将“高现价产品”的提法修改为“中短存续期产品”,并对不同存续期限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提出不同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产品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强化了对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管控。
在监管部门看来,虽然目前中短存续期产品风险总体可控,但由于各公司发展策略的不同,经营管理水平的差异,个别公司在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时较为激进,仍存在资产负债不匹配以及现金流不足两大潜在风险。
□分析
严防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据保监会数据显示,2015年共有57家保险公司销售高现价产品,保费规模约为6500亿元,占人身险保费的27%。《通知》出台后,此类产品的总体比例拟控制在20%以内,规模或从6500亿元逐渐回落到5000亿-5500亿元。
“我们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关注资产负债匹配的问题。近两年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确实出现了一些资产负债的错配问题,所以行业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更多关注负债端,通过资产端来支持和服务于负债端的发展。”袁序成说,未来还要做出一些调整,尤其是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之下,作为监管部门,更要做好资产负债方面的风险监测,做到早预防,防止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
海通证券表示,低利率环境下,高现价产品的利差损风险和现金流风险加大,保监会进行规范属预期之中。而且高现价产品存续期较短,在目前央行频繁降息的背景下面临巨大风险。尤其是对于中小保险公司,或将面临巨大现金流压力,负债成本可能进一步提升。
□背景
“短债长投”下的举牌潮
据了解,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主要代表就是万能险。近年来,万能险以高回报、周期短等特点飞速发展,尤其是在银保和互联网渠道,在银行利率不断下行、货币基金的年化收益率“破2”的背景下,收益率保持在5%-7%之间的万能险尤其受到更多投资者的关注。自2014年末开始,以生命人寿、华夏人寿、前海人寿为代表的中小型保险公司通过万能险热销实现“弯道超车”,公司规模迅速壮大。
但部分保险公司利用短期万能险的期限错配(短债长投),使得大笔资金流入到股市中,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共有10家保险公司累计举牌36家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余额为3650.53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3.26%,保险资金以绝对的优势席卷A股上市公司。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现金价值高本身并不是引发风险的直接原因,现金价值高反而有利于减少投诉纠纷,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中短期保险理财品对于保险公司刚性兑付压力大,将造成流动性风险。
华宝证券分析师李真也表示:“为了保证收益水平,保险公司一方面投资收益高的非标资产,一方面积极配置股票举牌上市公司。本身这些高现金价值的万能险产品配置非标资产就存在期限错配现象,如果产生流动性风险加之险资在股市中被套牢,这将进一步加剧流动性风险,引发流动性危机。”
□影响
中小险企压力增大
据悉,《通知》的实施或给以万能险为主要产品的中小寿险带来巨大冲击。中小寿险公司在增员乏力、个险难做的情况下,与大型保险公司拼保障型产品十分困难。相比之下,虽然万能险大部分不能被计入保费收入,但却能带来现金流,通过投资赚利差。
有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通知》对保险业影响较大,但对大型保险公司影响较小,因为中短存续期产品在这些公司规模保费中占比有限,而对近年来一些以中短存续期产品突围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影响较大。
不过,为防止部分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公司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通知》也同时采取了部分缓冲措施:一是对保险公司在售的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给予3年的销售过渡期,并要求3年后此类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额度不高于总体限额的50%。二是对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给予了5年的过渡期。
记者采访了解到,自去年末保监会首次预警险资“短债长投”风险后,不少险企已经开始着手补救措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透露,由于《通知》要求规模管控的基准与投入资本和净资产挂钩等,公司正在酝酿增资。
事实上,今年以来,已有8家险企合计进行9次增资,包括珠江人寿、天安人寿、信泰人寿、天安财险、中国人寿保险(海外)、渤海财险、前海人寿以及利安人寿。其中珠江人寿就进行了两次。珠江人寿相关人士表示,连续两次增资主要是因为,公司业绩在2015年实现了快速增长,消耗了相应的资本金,考虑到未来业务扩张的速度,需要提前做好资本金准备。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的发布,有利于人身保险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进一步发展风险保障类产品,理性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使保险回归保障的本质。正如袁序成表示的那样,拥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最终目的还是服务于保障,而不是将保险产品变成投资理财品。
京华时报记者牛颖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