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扶贫有的给现金,给一年算一年,还有一些找短平快的项目,比如说养猪,但很多都不稳定,波动性比较大。”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扶贫的关键不是输血,而是帮助造血。要实现粗放扶贫到精准扶贫的转变,在这一点上,光伏扶贫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扶贫资金帮助贫困户建立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后,可为其提供周期长达25年以上的稳定收入来源,实现“输血”到“造血”的转换,更为重要的是,光伏发电作为最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据了解,2015年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在河北、甘肃、宁夏等省区开展了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据全国政协委员、汉能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河君介绍,去年全国光伏精准扶贫试点建设规模达1836兆瓦,年均收益22.6亿元,投资收益率接近13.72%;近4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其中包括8.8万户失能贫困户,解决了956个贫困村无集体收入的问题。
不过,光伏扶贫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遇到许多困难。比如在偏远落后的地区,贫困户的房屋年头较长、屋顶防水和承重偏差,而且农村屋顶的周边通常会有高大的树木遮挡,导致安装光伏系统时遇到较大困难。
对此,陈康平建议,各级政府在协调具体实施时,应充分利用村头空地、村集体屋顶、敬老院等公共建筑的屋顶等,装机规模几十KW到几百KW,收益由多个贫困户共享,从而保证光伏精准扶贫得以有效落地。
同时,无论哪种模式,光伏扶贫的初始建设投入都较大。以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模式为例,每户的一次性投入在3万元左右,通常每个地方到户的扶贫资金仅6000元至8000元。其余的75%左右需要银行融资,而银行贷款手续繁、周期长、利息高。
“现在银行资金宽松,光伏这类有比较稳定收益的项目,银行还是非常乐意投的,金融扶贫和光伏扶贫结合起来,扶贫效应可以放大。目前有一些银行有意向,我们也把已经在建设的一些光伏扶贫项目给他们,目前处在实际调研和决策过程中。”陈康平建议,在目前政府大力推动扶贫的基础上,明确银行体系每年的光伏扶贫金额指标,且要求按15年甚至更长期年限、2%至3%的年利率给予支持,从而保证扶贫工作的有效覆盖。
李河君也建议,请银监会指导金融机构出台光伏扶贫金融政策,由承建企业统一对接金融机构,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同时,请电网、国土等部门简化光伏扶贫项目流程、加快并网和补贴发放。解决土地、林业、电力等部门相关规划或文件不统一等问题,实现有效衔接、配合顺畅,促进光伏扶贫项目顺利实施。此外,积极推广新的光伏扶贫模式。如可大力推广令多方受益的“光伏大棚扶贫”模式,贫困户除了获得土地租金外,还可进棚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