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
2016年全国“两会”,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成为热点话题,其中组建统一的金融监管委员会的讨论已经开始发酵。
2月24日,致公党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报送的34份提案中,有涉及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相关提案,该提案建议在现有监管框架基础上加以协调,打破现有分业监管模式,组建统一的金融监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构建良好合作环境。解决如杠杆交易过度、多空机制不均衡、股市缺乏有效熔断机制、新股发行存在制度缺陷等问题。解决政策出台时机把握欠妥、宏观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协调配合不足的矛盾。
这份题为《关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提案》提出六项具体建议,包括协调现有监管框架,完善监管机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强化财政部门对金融国有资产的看管;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加强金融监管;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法治化。
实际上,中央层面已经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出方向性要求。2015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要求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银行体系改革,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十三五”规划建议也对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纲领性意见,明确要求“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致公党上述提案建议“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这包括全面加强对现有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各类金融活动的研究,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对不规范的交易场所进行严密、严厉的清理整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从而使金融在有效监督之下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同时,强化财政部门对金融国有资产的看管。一方面,应充分明确财政部是动用公共资金进行危机救助的唯一部委层级的决策人,同时赋予财政部应对各类危机的紧急处分权;另一方面,应当强化财政部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看管权。这既利于国家金融安全的系统有效维护,也利于对全体纳税人的负责。
“充分利用大数据加强金融监管。”提案建议,充分利用大数据实施个性化金融监管,增加监管手段多样性,提供更为准确的投资信息,有效打击内幕交易,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尽快研究制定应用大数据加强金融监管顶层设计,尽快在一些风险大的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的试点示范。